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原法轮功云南省总站站长王岚拒医死亡

 编者按:1月5日,凯风网发布了原法轮功云南省总站站长王岚死亡的消息,新华网等多家网站予以转载,引起网民极大关注。近日,凯风网通讯员余军深入采访了有关知情人,了解到王岚毕业于医学院,当过医生,竟因痴迷法轮功拒医拒药死亡。这起发生在现代社会的案例,发人深省!

  王岚曾经是云南法轮功圈内的“一号人物”,是李洪志亲自任命的云南法轮功辅导总站站长。

  王岚,女,1954年10月21日生,大学文化,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金碧办事处卢家营社区,原昆明市总工会干部,2002年提前退休。



  1995年王岚开始习练法轮功,她是云南比较早练功的人。1996年12月,李洪志亲自任命王岚为云南法轮功辅导总站的站长。

  云南省演讲学会会长蔡朝东介绍,1994年以后,法轮功逐渐传入了云南。贵阳的站长姜秀英来昆明讲法,发现昆明市总工会的干部王岚办事干练,责任心强,对法轮功的事特别热心,回去给李洪志汇报后,李洪志很赏识王岚,亲自任命王岚为云南法轮功辅导总站的站长。

  1997年7月,李洪志秘密来了一次云南,在昆明宝善大酒店接见了包括王岚在内的13个法轮功骨干分子。李洪志对她们说:“你们都修得不错!”“要让人得法。”在李洪志的支持下,王岚等骨干成员大力“弘法”,使法轮功在云南有较快发展。国家取缔前形成了1个总站、23个分站、70个辅导站、575个练功点,发展成员三万多人。

  1999年4月,王岚带领云南法轮功总站在昆明举行了一次有上万人参加的“集体炼功、学法心得交流大会”。

  王岚有文化,口才好,到昆明总工会前更换过好几个单位,但职务仅提升到主任科员。仕途不顺的王岚在法轮功中找到当“领袖”的感觉。自从当上了站长,她周围便有了一帮崇拜她的粉丝。

  王岚认为,法轮功是她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坚持修炼必成正果,但这正是她噩梦的开始。

  为追求虚无缥缈的“圆满”,王岚家庭破裂,亲人关系紧张。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王岚嘴上说不练了,但私下里仍坚持练功,串联功友“护法”。

  2001年春节期间,王岚经教育曾一度转化,还通过媒体揭批法轮功。但好景不长,2005年7月她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罪被判刑,2008年12月释放。

  明慧网多次发表文章“关注”王岚,为其撑腰打气,称其为不向“邪恶”低头的“真修弟子”。受到鼓舞的王岚沉溺于“圆满”的虚幻世界里,为显示自己“层次”高,她多次告诉功友说“我头上已经修炼出光环了”。

  王岚的父母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姊妹5个受过较好的家庭教育。家人多次劝王岚远离邪教法轮功,可她固执己见,根本听不进。1999年底,丈夫因此与她离婚。

  对李洪志,她敬若神明。但对于亲人,她表现出冷漠无情。王岚经常说,父母只是给了我身体,“师父”给了我灵魂。

  2009年春天,年迈父亲去世,弟弟打电话通知王岚。她冷冷地说:“这是常人的生老病死,我们大法弟子不管这事。”自始至终,王岚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

  2010年春节,正读大学的女儿李云(化名)从外地专程回昆明陪她过年。女儿劝她好好过日子,不要再练什么法轮功。母女俩因此发生了激烈争吵。为了摆脱家人干扰专心修炼,春节期间,她竟把女儿一个人撇下,跑到了丽江功友家。

  王岚让家人伤透了心,母亲以及姐妹们因此与她很少来往。

  王岚曾经受过正规医学教育,从事医疗工作多年,面对疾病,她却拒绝治疗,靠打坐练功“消业”。


  昆明市总工会介绍,王岚1970—1975年曾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工作,1975—1978年到四川医学院学习,毕业后在云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当医生,1986年调到昆明市总工会工作。

  谈及为何修炼法轮功,她在一篇自述中写道:“因为法轮大法给了我一个好身体。”

  事实如何呢?

  进入2011年,王岚感到下腹疼痛,下身时常流血。出于医生的本能,她想到了去医院检查。2011年8月19日,她悄悄来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就诊,检查发现子宫内有包块。

  大法弟子怎么能得病呢?何况自己还曾是法轮功云南总站的站长。9月2日,她又悄悄来到云南九洲医院就诊。B超检查结果清晰地显示:子宫肌瘤。医生建议她到肿瘤医院进一步诊治。女儿获悉后,也反复劝她住院治疗。她说:“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大法弟子不用住院。”

  第二次检查后,她再也没有去过医院。王岚把病历藏了起来,坚持在家打坐练功来“消业”。

  为掩饰病情,王岚告诉功友吴莉,说她修炼快成正果了,子宫现在已有怀孕三个月的孕妇那么大。于是,“王岚可能修炼出法轮了”在昆明法轮功人员中传开。功友孙云集、赵晨宇、田云波等闻讯跑到王岚家,与独居的王岚交流“学法”体会。

  由于没有及时治疗,王岚的病情迅速恶化。12月以后,她已经爬不起来,孙云集、赵晨宇、田云波等就扶着她打坐,并一起“发正念”,帮她驱除“邪恶”。

  社区工作人员汪峻说,12月底,他到王岚家中探望。弥留之际的王岚流向他露出上医院的想法,但立即遭到吴莉等人的反对。吴莉说:“如果你住院,就意味着放弃大法,你要么放弃,要么坚持。”王岚最后表示:“我到死也要做大法弟子,不能去医院。”

  2012年1月1日下午4点左右,王岚病死于家中。

  王岚在医疗机构工作多年,具备系统的医学知识,她为何至死不上医院治疗呢?

  因为她相信了“师父”李洪志的话。

  李洪志说:“总上医院不好使……手术也只是摘掉了表面空间的病业而已,而另外空间的病也根本没动。”(《转法轮》)

  因此,王岚放弃治疗,希望得到李洪志的保护。

  李洪志说:“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的法轮会保护你。”

  “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有人说,你在国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

  但王岚还是死了,给亲人留下无尽的伤痛。

  王岚是李洪志亲自任命的站长,为法轮功在云南的发展立下过汗马功劳。这样的人,李洪志都没有保护,他还会保护谁?

  王岚的被邪教法轮功毒害致死的案例再次提醒人们,培养科学精神比拥有科学知识更重要。但愿王岚的死,能惊醒那些至今仍痴迷法轮功的人。

广东一法轮功痴迷者拒医拒药自杀身亡



2001年5月9日07:04 Sohu新闻

  中新社韶关五月八日电(记者冯昶) 记者今天从广东韶关市有关部门获悉,一名痴迷于“法轮功”的青年女子走火入魔,拒医拒药,日前喝农药自杀身亡。
  这是近半年来韶关市发生的第二宗“法轮功”痴迷者自杀事件,死者均为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女性。
  今年三十二岁的邝广兰原是韶关特殊钢厂员工,原本生性活泼,曾获全厂乒乓球比赛冠军。
  一九九八年初,患有结肠炎的邝广兰开始练习“法轮功”,且日渐痴迷。她听信“法轮功”能治百病的歪理邪说,自练功起便拒医拒药,结果不但结肠炎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导致终日神情恍惚而不可自拔,先后三次自杀。
  第一次是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晚,邝广兰在家用剪刀剪断自己的舌头一厘米多。当她看到地板上有很多鲜血时猛然间醒悟过来,连忙租车到医院治理。
  邝广兰的丈夫极力反对邝练习“法轮功”,见妻子痴迷到这种地步,曾愤怒烧毁有关“法轮功”的书籍、挂图等,又与当地“法轮功”辅导站的负责人理论。但该负责人声称对邝广兰的病不予负责,还胡说只要坚持继续练功就能治好病。
  去年四月的一天,邝广兰第二次自杀。她一口气吞下三瓶精神药物安定片,幸好被丈夫及时发现送院抢救,挽回一命。
  上个月二十七日,邝广兰离家进入厂区附近一座大楼九层一个空置单位内。当其丈夫找到她时,发现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身旁还有一瓶“敌百虫”农药。虽然经医院全力救治,但邝广兰终因急性有机磷农药重度中毒而于第二天中午死亡。邝广兰成了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又一殉葬品。(完)

136个受法轮功诱骗自杀身亡案件剖析



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
这是一笔罄竹难书的血债: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以“世界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为幌子,蒙骗了一个又一个不明真相的痴迷者,他们在通向“圆满”之路上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严父思子悲啼血,慈母念儿泣断魂。李洪志残害生命、血债累累,邪教“法轮功”泯灭人性、践踏人权,这笔笔血债一定要彻底清算。
为“消业”误入歧途
祛病强身、延年益寿是每个人的美好愿望。李洪志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一再鼓吹生老病死是“业力”回报,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误入“法轮功”的大门。他说,“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他还宣扬,“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真正要治好人的病,必须是真正修炼的人……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
李洪志大讲特讲什么“业力”所致、欠债要偿还,其目的是为了让朴实善良的群众无条件地相信“法轮功”,心甘情愿地依附于“法轮功”。
黑龙江省肇源县调速电机厂的退休工人刘亚珍,就是抱着祛病强身的愿望接触“法轮功”的。1997年1月,她感觉腿部不适,被医院确诊为神经官能症。练习“法轮功”后,对家人为她买来的药物,执意不吃不用。她说:“‘师父’不让我吃药,严重时他会来解救。”
刘亚珍拒药后病情日益恶化,渐渐地对“法轮功”产生了怀疑,并向辅导员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辅导员说,这是“师父”在给你“消业”,如果不练功会遭到惩罚和报应。
病魔缠身的刘亚珍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1997年6月给家人留下一份遗书:“练‘法轮功’使我变成了‘植物人’,我得了病‘师父’也不来救我,我受不了折磨,要远离亲人而去。”6月29日深夜,她投河自尽。
像刘亚珍一样,被李洪志残害致死的136人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抱着祛病强身的善良愿望练习“法轮功”,从而走上绝路。
张玉琴是江苏省启东服装厂工人,因患颈椎病办了病退手续。1995年开始练“法轮功”,坚信李洪志的“消业论”,拒医拒药,认为病痛时是“消业”还上辈子欠的债,是练功的必然过程,不然就修不到“高层次”。
1998年1月23日,张玉琴用刀片割断颈动脉,死在卫生间。家人在她衣袋里发现了用纸包着的10多粒“安痛定”片。医生分析说,她是中“法轮功”毒害太深,有病也不敢吃药,最后思想崩溃、病痛难忍,才走上了绝路。
类似的惨剧不胜枚举。在河北省乐亭县,“法轮功”练习者苗淑云竟然为了“消业”以解除罪恶,先是咬下一截手指吃掉,而后跳井自杀。苗淑云的丈夫说,苗淑云从1997年起开始练习“法轮功”,痴迷练功和背诵“经文”,经常说她“业力”太大,“是罪恶的化身,需要自杀来洗刷罪恶”,几次自杀自残未遂。1999年5月2日,她避开家人的看护,跳井自杀。
求“真、善、忍”命丧黄泉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蒙骗群众、引人入套的诱人“招牌”,莫过于其标榜的所谓“真、善、忍”。按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真、善、忍”是为修炼,为“上层次”、上“天国”。在李洪志“真、善、忍”的诱骗下,许多“法轮功”练习者上当受骗。
为什么“真、善、忍”的骗术能蒙骗那么多善良的人们?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王和清以自己切身的经历,道破了天机:1997年8月的一天,他捧着《转法轮》这本书几乎一口气读完,感觉真是太玄了。“法轮功”教人“真、善、忍”,修炼之后还能“成佛成仙”。他逐渐沉浸在李洪志的“法轮”世界里不能自拔。
在社会各界的耐心帮助下,王和清“开始对别人所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如有人问我:‘你们总是讲真,你们师父李洪志却随意更改自己的生日,这算不算真?’;‘你们总说为别人着想,与人为善,可是你们为了自己修炼,连父母、子女以及其他亲人都不顾了,这能叫与人为善吗?’面对这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我才开始考虑自己的立场上是不是真的有问题。”不久,他幡然醒悟。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中学教师、原“法轮功”练习者张江凌愤慨地说:“我当初就是因为受李洪志‘真、善、忍’的蛊惑才去练习‘法轮功’的,但我所看到的却是一起起‘法轮功’残害生命的血淋淋事实。幸亏我回头得早,否则也可能搭上命了。”
但是,现实中并非所有“法轮功”练习者像他们一样及早醒悟,仍有一些痴迷者在李洪志“真、善、忍”的蒙骗下一步步走上了绝路。
1998年8月10日,一名28岁的“法轮功”练习者,在割腕自尽未遂后,从数百米高的昆明西山龙门处跳崖坠死。3天后,人们才从灌木丛中找到惨不忍睹的遗体。
他叫李宏武,大学本科毕业,云南省体委的外语翻译。1997年开始练“法轮功”,不到两年,痴迷至极,走上绝路。
李宏武的妻子说,1997年李宏武弄到了一套“法轮大法”的书及录像带,按书中所说的那一套“真、善、忍”的歪理邪说,开始不吃肉,在床上打坐连蚊子叮咬也一动不动,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渐渐地,他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变得冷漠,经常在院子里低头发呆,一呆就是一个多小时,有时自言自语,说是在“与师父对话”。为了求“真”、求“善”、求“忍”,李宏武不吃肉,连吃鸡蛋都说肚子里会孵出小鸡,看电视不准有声音,说影响与“师父”交流,为的是“上层次”、“走向圆满”。
李宏武按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抛开妻子、女儿和年迈的父母,跳崖身亡,这就是李洪志的“真、善、忍”吗?
避“末世”走上绝路
编造“地球爆炸”论、“世界末日”论等惊世骇俗的谎言,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是一切邪教欺世盗名、蒙害群众的惯用伎俩。
李洪志的“法轮功”更胜其他邪教一筹,他煞有介事地说人类文明至少经历了81次“周期性的变化”。他说:“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
一番诡秘险恶的胡言乱语之后,李洪志不失时机地以万能的“救世主”形象粉墨登场,鼓吹自己超凡脱俗,惟有他才是“度人去天国”的“救世主”,惟有“法轮大法”才是拯救全人类的“超常大法”,妄称“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进而在精神上控制练习者,使他们死心踏地听李洪志指控。
重庆市永川市农民龙刚,1999年7月17日凌晨,怀抱自己不满6岁的孩子,口中念念有词,挣脱家人的阻挡,一路飞奔,纵身跳下双石桥落入水中。龙刚的儿子被家人和邻居及时救出,脱离了危险。龙刚则被淹死。
熟悉龙刚的人介绍,龙刚练习“法轮功”以后,经常说地球要毁灭,他非常害怕,声称自己要飞到天上去躲过灾难。
受“地球爆炸”论、“世界末日”论恐吓的“法轮功”练习者诚惶诚恐,无所适从,不知不觉间误入了李洪志精心设下的圈套,最终无法自拔,走上绝路。
辽宁省辽阳市有个农民叫李伟栋,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由于受李洪志“末世论”的恐吓,1999年2月15日,他对家人说:“这个世界要毁灭了,我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当天中午上吊自杀。李伟栋89岁的老母亲痛心地说:“他临死前还说,天要塌、地要陷了,活不上两个小时了。我拉不住,他就跑了。”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齐铁第二路桥工程公司工人徐慧君,1998年8月开始练“法轮功”。她多次对家人说:“我‘师父’说,地球要毁灭了,不修炼‘法轮功’就难逃劫难。你们想消灾避难的话,也都修炼‘法轮功’吧!”1999年5月30日,家人发现她精神反常,一会儿说有生命危险,她要先去了;一会儿说地球真的要毁灭了。5月31日早晨6点钟,徐慧君梳洗打扮后,从自家二楼上到六楼窗口处跳下身亡。
136个自杀身亡、无辜惨死的生灵,是李洪志及“法轮功”残害生命、践踏人权的铁证;宝贵的生命换来血的教训:李洪志宣称的走向“圆满”、通往“天国”之途,就是把“法轮功”痴迷者引向死亡之路。
雄辩的事实表明,如果中国政府不是在1999年7月22日及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知还会有多少“法轮功”练习者沦为李洪志的“殉葬品”,不知还会有多少家庭永远失去欢笑……
为“上层次”陷入泥潭
1999年4月26日下午4时许,甘肃省电力局803电厂职工孙杰,因迷恋“法轮功”在家中引火自焚。死后人们发现,孙杰怀抱着装有李洪志“讲法”磁带的录音机,右胳膊还夹着一本已烧损的《转法轮》。
孙杰的妻子唐小平告诉记者:“孙杰是1995年8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的,从此以后,这个原本温馨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睦。他变得不再关心孩子,心思全放在了‘练功’、‘学法’上,渐渐地对我也不再体贴。孙杰常说,《转法轮》上讲,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的心,是修炼不好的,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达到最高境界。
“1998年底,彻底沉湎‘法轮功’的孙杰,整个人变得神神道道的,常常对我说,时间不多了,要抓紧一切时间修炼。为此,他常常不睡觉,通宵达旦地学‘法轮功’,录音、录像无数遍地看,对其他的事,一概不闻不问。
“整整一个冬天,他为了所谓的‘上层次’,半夜三更的,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练功,一练就是好几个小时,最后冻得小手指甲盖都掉了;夏天练功,蚊叮虫咬也一动不动。孙杰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师父’说的‘上层次’的要求。”
诱使孙杰抛弃世间真情,直至断送生命的“上层次”邪说,正是李洪志欺世蒙人的核心伎俩之一,也是“法轮功”诱骗众多练习者趋之若鹜的“法宝”。
李洪志谎称,“人是从宇宙空间一层层掉到最底层来的,过着低能的生活”。因此“要赶紧逃离”,必须一层一层地往上“提高层次”。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练“法轮功”来“上层次”。
李洪志还煞有介事地描绘着“最高层次”的境界:“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
怎样才能“上层次”呢?李洪志要求,要“弘法”和“护法”,要去掉“一切执著心”。“弘法”,就是大家在一起,背书、听录音、看录像,相互“交流”。“护法”就是当“法轮功”的本质暴露时,“要在关键时刻看人心怎么样”,“考验面前见真性”。
当然,对那些因为怀疑甚至不相信“上层次”邪说而拒绝练习“法轮功”的人,李洪志也早留了一手:“要知道有无数各个层次的护法神,他们的职责就是护法呀!而且魔也不会放过你呀!”
原来如此,“上层次”邪说就是利诱威逼“法轮功”练习者坚定对李洪志的信念,放弃世间的一切亲情、友情等美好的东西,义无反顾地追随“师父”。否则,“魔”就会来取你的性命,而“师父”的“护法神”更不会放过你的!
求“圆满”舍弃生死
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圆满说”是一个最具欺骗性的谬论。它蛊惑人们去“消业”、“上层次”然后达到“圆满”。那么,他的“圆满”到底是什么货色,它要把痴迷者引向何处?
李洪志说,“功成圆满佛道神”,“修炼的事情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情,人要升华到那样一个境界中去,要成罗汉、菩萨、佛、道、神”。于是“圆满”成了练习者唯一的追求。
1998年8月29日晚,四川省宜宾市的王玉芝在家中对丈夫说:“我要升天了,数九下就要上天,飞了。”并躺在地上数“1、2、3……”数完以后,她没有飞起来,神情呆滞,第二天在家中上吊身亡。
王玉芝是宜宾市芙蓉矿务局杉木树煤矿职工,1998年5月开始练习“法轮功”,据她的丈夫和父母介绍,王玉芝练功后家事不管,说自己已不是“常人”,要上“天堂”成仙,说别人都是魔。
李洪志为他的痴心追随者许下这样的诺言:“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
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干部高恩成正是在李洪志“求仙成佛”的蛊惑下走上了绝路。他于1997年和妻子开始练习“法轮功”,坚信李洪志讲的练习“法轮功”到达一定程度,会“三花聚顶”、“生原婴”、“返本归真”、“死后升天”,1998年11月6日上午10时,他在自家楼上怀抱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高恩成因抢救无效死亡,小孩经抢救脱险。
“法轮功”练习者中了“圆满”说的邪,相信“死后会上‘天国’”,死亡只不过是“抛弃一个肉身而已”,其结果就不珍惜宝贵的生命。
“谁是我们的亲人,我们的真正父母在天上看着我们,看着我们回去,我们大家都想回去。”这是南京新华船厂的工人冯少宝在练习“法轮功”笔记中写下的话。1998年7月10日,练了4年“法轮大法”的冯少宝悬梁自尽。冯少宝的妻子说,冯少宝临死前,曾对她说:“如果我走后48小时还不回来的话,我肯定已经到了‘天国’了。”
李洪志鼓吹,修到很高层次的时候“成仙成佛”,“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为“求圆满”、“升天”、“成仙成佛”,酿成了多少人间惨剧:
1999年7月22日,河南省武陟县农民宋玉凤认为“我要升天成仙了,以后家里人都要享我的福”,服毒自杀;1999年4月14日,四川省绵竹市的刘盛芝认为已“功德圆满”,“李大师”坐在莲花台上来接她了,在练功点上吊自尽;1999年6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农民何立民嘴里念着:“我成佛了,我成佛了”,服毒而死……
信“法力”断送性命
在这136名自杀身亡的“法轮功”练习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认为自己具有“白日飞升”、刀枪不入等荒诞离奇的“法力”,从而命丧黄泉。
李洪志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他们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对“法轮功”如痴如醉的练习者,有的认为有“大师”李洪志的“法身”到处保佑着他,刀枪不入,水火不毁,有的认为自己“功成圆满”能飞能漂,从而送了性命。
河北省三河市(氵加句)阳镇西关村村民刘福生1998年初开始练习“法轮功”,逐渐痴迷。1998年9月,他在三河市第三幼儿园与人聊天时称自己练功要“成仙”了,能腾云驾雾,可以飞过幼儿园对面的河去。1999年4月26日,刘福生换了一双新鞋,拿了一把雨伞,要飞过幼儿园对面80多米宽的红娘巷河,结果溺水身亡。
山东济宁市有一名叫孙武菊的妇女1997年练习“法轮功”后,迷信“法轮功”的“法力”。1999年2月5日,她喝下毒药后对她女儿说:“我死不了,我会用功力逼出毒药。”孙武菊让别人给她一个馒头、一杯茶,用茶泡下馒头吃下去后,就能用“法轮功”逼出毒药。她不让别人给她打吊针,结果耽误了抢救时间送了性命。
中国中医研究院气功研究室主任张洪林就此指出,“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对练习者具有强烈的“迷魂”作用,正是这一点使许多练习者容易产生幻觉,认为自己具有了某种“超常”功能。李洪志要求练习者每天无休止地练他的功、读他的法、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这种长时间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说刺激的练功方式,使练习者的大脑从早到晚一直充斥着那些荒诞的“经文”内容,比如“能飞能漂”、“成仙成佛”等,而对其他事物,包括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没有兴趣甚至反感。
正是强烈的“迷魂”作用,使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在痴迷状态产生种种幻觉,仿佛出现“超常能量”。吉林省蛟河市农民张兴华,迷恋“法轮功”后,多次对妻子说:“我的悟性好,能达到高层次。”1997年1月15日早8时许,张兴华去邻近的烟叶科研所锅炉房担水时,指着锅炉里熊熊燃烧的烈火对当班工人说:“我现在就能进去,再从大烟囱里出来,什么事也没有。”随即便往里钻,被周围的工人及时制止。
他又问工人:“你们的烟囱有多高?”
工人说:“有30来米吧!”
他说:“我能上去,然后跳下来,保证没事。”
对他人的劝阻置若罔闻。张兴华迅速爬上烟囱,两臂平伸,从30多米的烟囱上跳下,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血淋淋的事实揭示了“法轮功”残忍的本质。136条被李洪志无辜摧残的生命,进一步戳穿了李洪志鼓吹的“真、善、忍”、“上层次”、“圆满”等弥天谎言,让世人再一次看清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危害,识破了“法轮功”残害生命、泯灭人性、践踏人权的邪教本质。善良的人们,应当警惕啊!

法轮功痴迷者杀人害命案17例

  央视国际消息: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还有一些“法轮功”练习者走火人魔,伤害他人的生命。以下是17个“法轮功”痴迷者杀人害命的案例。 

  一 

  2000年2月6日22时,广东省番禹市榄核镇大生村女“法轮功”练习者袁润甜走火人魔,持刀闯入五保户黄带胜家中,对着黄面部连砍两刀。据袁润甜说,1996年,她在广州市轻工学校时,跟学校老师练上了“法轮功”,开始时还觉得精神较好,做事注意力集中,但不久就不愿与人交往,变得孤僻内向。1999年3月,袁毕业回家,先找到一份工作,没多久就辞职不干,家里的农活也不干,也不与父母讲话,一个人躲在房里练功。自11月起,她开始精神恍惚地觉得自己在另外的空间,常常梦见大师李洪志及多名男性要与她发生关系,还要斩杀她。在这些人中,她感到有黄带胜。但黄与袁却连话都没有讲过。袁认为黄在另外的空间侵犯并伤害了她,是魔,一定要除掉他。这种念头一直折磨着她,2月6日晚,她终于精神崩溃不能控制,从家中厨房找出一把菜刀,骑自行车赶到黄家砍伤黄。袁的父母痛哭流涕地说:“我们辛辛苦苦地拼命干,每年花万把块钱供她到省城读书,家里就她读书最多,谁知道会读这些东西?是'法轮功'把我的小女儿害成这样的。” 

  二 

  1999年12月19日,安徽省蚌埠市中市区“法轮功”信徒蒋文莉(女,56岁,该市淮河造纸厂退休工人)在家练“法轮功”时走火入魔,持斧头、剪刀乱砍、乱剪,并将其夫钮云华面部、小腹等处砍数刀,用剪刀剖开其臀部,并取其肌肉组织吃下,而后,蒋神智不清,赤裸下身躺在地上,胡言乱语,高喊:“亲人李洪志,快来救我”! 12月20日蒋死在床上。 

  蒋于1998年11月开始练“法轮功”,性格逐渐古怪,白天在家,晚上出门,不允许外人进入其家。因钮身患多种疾病,于1999年11月27日病重住院,12月9日出院,在家卧床不起。19日下午钮死亡。此时,蒋感到无形中有人控制她,要她用剪刀把钮臀部黑疮剪开、把肉取出吃下,钮就能复活。蒋不能自控,吃下取出的肉后,又把吃剩的肉放在地下用脸盆扣上,后又用菜刀、斧头乱砍家俱等物品。公安部门接报后,发现蒋赤裸下身躺在地上冻得发抖,其夫钮死在床上。钮尸体上多处刀伤,少量肌肉组织被取出。公安部门在对蒋进行调查期间,蒋神志不清,胡言乱语,并不时高喊“亲人李洪志,快来救我!”12月2O日晚1O时许,蒋死在床上。 

  三 

  朱长久,男,33岁,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青塔乡张各庄村农民,小学文化。1996年,朱长久从任丘市区一书摊上买了“法轮功”书藉,出于强身健体的目的开始练习“法轮功”,1999年已达到痴迷程度。他认为人活着是受罪,死了才是享福,他预测其父母应在1999年10月25日晚“升天”享福。到10月26日早晨,他发现其父母还未“升天”,即想帮助他们一下,于是就在自家西房的窗台上拿了一把锤子,冲进屋里猛击其父朱振虎头部,其母董大举见后,上前阻拦,锤子打飞了,朱长久又从桌上拿起剪刀向父母乱扎,朱的父母跑出门外,被朱追上又是一阵乱刺,直至其父最终死亡。之后,朱跑到村西想摸电自杀未成,被公安机关抓获。 

  四 

  1999年12月16日晚,6岁的学前班女学生徐澈被其练“法轮功”的母亲佟岩用菜刀杀死在自家床上。辽宁省辽河油田供水公司职工佟岩杀死女儿后,穿着衬衣衬裤,身上沾满血迹,光脚跑到楼外,口中念念有词:“升天,升天……”。当晚佟的丈夫正在上夜班,听说后跑回家一看女儿惨死在床上。事后佟说:“我在家练了一会'法轮功',我在练'法轮大法'中感到,我修炼未成正果,为能超度徐澈,我感到机会来了,从厨房拿一把菜刀走进屋朝女儿头部、脸部、脖子砍了几刀,血溅到衬裤上,到楼下为徐澈超度”。佟还说:“当晚有一个魔对我说:'如你把女儿杀了就能修成佛,我亲女儿是错了。'”经辽宁省锦州市康宁医院鉴定为精神病。佟岩是1996年10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的。 

  五 

  1999年3月20日凌晨2时,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修炼者李亭(不满18岁)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在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现场惨不忍睹。公安机关对李审讯时,问: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父母?答:我觉得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要将这两个魔除掉。问:你从什么地方学的佛呀、魔呀这些东西?答:我是1997年初中毕业在离宫(承德避暑山庄)学的“法轮功”,学了一个星期,又买了一本“法轮功”的书看,走上了练功的道路。 

  李亭于1997年6月份在承德避暑山庄内练功点开始练习“法轮功”,并接受辅导员传功。他坚持练习一年后,1998年10月,自称开了天目,就要成为神仙。他认为父母都是魔,只能将他们除掉才能成为神仙,到天上去。1999年初,李亭说地球就要毁灭了,时间是8月20日,全世界都没有啦!就剩下练功的人,并买了一把刀,说是李洪志师父发给了他刀,把魔都除掉。1999年3月21日凌晨,李亭手持尖刀将父母杀害于家中。   

  六 

  1998年4月8日清晨,山东省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男,36岁)练功时,其父阻止说,早上还不去干活,练什么功。他生气了,就拿扁担和锹把父亲拍了一百多锹砸死了。王于1998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练功3个月后,原来孝顺的他,却将阻止他练功的父亲和妻子当成了老虎精和狐狸精。经诊断,他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送到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主治医师杨立忠说:“王安收当时出现幻觉妄想,把父亲看成老虎精,把妻子看成狐狸精,因此把父亲杀了。” 

  七 

  1999年初,山东省威海市长虹电工机械有限公司“法轮功”练习者董宁(男,26岁)以为自己练的“法轮大法”已经圆满,便拟订了先杀人再自杀、度人度己的计划。董宁首选的杀人目标是和他在一个车间干活的工友小刘。l月7日,他乘小刘不备,拿起一个模具朝小刘头部猛击,由于紧张没有击中要害,受害人迅速逃离现场。第二天晚上,一心想完成度人计划的董宁,趁父亲生火做饭时,顺手拿起一把菜刀朝其父砍去,幸亏躲闪及时,未能砍中。董宁的第二次度杀人计划又未能实现。情急之下,董宁抄起一把小刀闯入邻居、76岁的退休干部姜文彩家的厨房,搂住姜的脖子就刺。姜的儿子听到呼救声从卧室赶来,在与董夺刀的过程中腰部、腿部被刺数刀。这时当地110民警迅速赶到,将董抓获。董在谈及他杀人的动机时说,当时他脑子里产生的一个念头就是好像有人叫他把人带走,带走亲人,带走朋友,只要带走一个人就能圆满,就能度人。 

  八 

  1998年2月26日夜,江苏省吴江市供销社职工吴德桥(男,36岁)在家中“发功”时,感到自己已经成佛了。当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练功时,吴认为练功时有女人在身边会受影响,就到厨房拿了菜刀,对其妻连砍数刀,将其妻杀死。吴于当年2月开始练“法轮功”。2月25日夜,他在家“发功”时,觉得有人要害他,就喊“地震了,地震了”,并跑到该镇派出所大喊大叫。26日夜即发生悲剧。 

  九 

  1996年8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湖南省嘉禾县青年王学忠(男,24岁)突然说其父王继荣是魔,说着从碗架上取下一把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县公安局、精神病院鉴定,认为王患了精神分裂症。 

  1993年正在读高中二年级的王学忠听信一些“法轮功”修炼者说什么“法轮功”能预测未来,于是就迷上了“法轮功”,并说练“法轮功”能预测高考题。1994年王开始精神恍惚,并出现痴呆状。 

  王于1992年以优异成绩考上嘉禾县重点学校嘉禾一中。因修炼“法轮功”使一个好学上进的青年得了精神分裂症,最后导致杀了亲人,酿成了一幕人间悲剧。 

  十 

  1999年7月17日凌晨,重庆市双石镇饮食个体户龙刚,怀抱着自己6岁的孩子,口中念念有词,挣脱家人的阻挡,一路飞奔,纵身跳下双石桥。龙刚的家人和邻居们赶紧下水救人,龙的儿子被及时救出,脱离了危险。龙死亡。 

  据熟悉龙的人反映,龙修炼“法轮功”以后,经常说地球就要毁灭,他非常害怕,声称自己要飞到天上去躲过灾难。龙的妻子满怀悲愤地说:“自从他练'法轮功'以后,精神就不正常了,他整天就想着这个神那个仙,还说自己能在空中坐、空中飞。” 

  十一 

  1998年11月2日,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干部高恩诚(男,42岁,“法轮功”练功点负责人)将在银行的存款取出,分给女儿、父母、岳母,说自己已成仙。又对人说,他前天晚上梦见妻子李小芬前世是一条大蛇,今世是毒蛇变的。他还在家中痛哭。6日上午10时,高称:“人之初,性本善,你们都没有学懂,我才学了一年'法轮功'思想就达到了顶点”,并说:“我不与你们凡人说,只有我的儿子高雄理解我”。之后,高回到自家楼上,先练功,后抱着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摔在坝子上。工商所立即叫医生抢救,其妻李小芬却不让抢救,认为李洪志能保护他。高因抢救无效死亡,孩子经抢救脱险。 

  1997年11月,高与其妻李小芬(25岁,无业)开始修炼“法轮功”,早晚坚持练功,变得少言寡语,很少与人交往,坚信李洪志讲的修炼“法轮功”到达一定程度,会“三花聚顶”、“生原婴”、“返本归真”、“死后升天”、“灵魂不丢”。 

  十二 

  1998年6月25日,河北省任丘市居民袁玉阁(女,35岁)神志恍惚地声称她要成仙成佛,便骑上自行车,带上儿子一起跳进了护城河。孩子受伤后跑回家求救,家人将袁从河里救起送往医院抢救。 

  自从1997年袁和丈夫一起练“法轮功”后,他们好端端的家庭就失去了往日的和谐。他们夫妻俩不仅自己练功,还强迫年仅10岁的儿子也跟着练。 

  十三 

  1999年6月5日下午,吉林省临江市二中学生徐艺文(女,16岁)对班里同学说:“人类就要毁灭,地球也要爆炸”、“去感觉感觉世界末日”,然后买了一瓶安眠药发放给十余名同学和她自己,每人2至3片,分别服下。其中有一名女同学杜瑛娇感到好奇,向她要了25片一次服下。上课时,老师发现有的同学要喝水,有的伏案大睡,有的呕吐,就及时报告了校领导,学校采取了紧急措施,把那位服25片安眠药的女学生送到临江市医院进行抢救,因抢救及时,两天后出院。其他同学因药量小,未产生严重后果。 

  徐于1998年6月受其父、母亲的影响,开始跟着修炼“法轮功”。1998年9月,徐升入中学后,逐渐痴迷“法轮功”,对学习开始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急剧下降。学校的老师及亲属都找她父母谈话,让徐好好读书。可徐的父母却说:“念不念书没有用,在家修炼'法轮功'就行”。后经学校反复做工作,徐虽勉强回到学校读书,但仍不安心学习,经常在班里宣扬“法轮功”,致使一些同学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 

  十四 

  杜传立,男,于1975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系海南省屯昌县黄岭乡加赖村人,务农。 

  杜传立于1998年11月19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一个月左右精神失常,于1999年1月29日在屯昌县屯郊乡良史村附近的水利沟处,碰到良史村的妇女肖桂英从田间做工回来,杜传立突然抢去肖桂英(女,45岁)手中的钩刀,然后朝肖桂英的头部重砍,造成肖桂英重伤,经群众发现报案,公安民警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及抢救伤者。 

  1999年3月15日,杜被家人送到省农垦国营晨星农场神经病医院治疗2个月左右,现已正常,并不再练“法轮功”。 

  十五 

  蒋朝俊,男,1954年6月7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原籍河南省囊城县山头房乡湾村。姜秀霞,女,1957年10月1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1989年,夫妻俩从河南迁移至黑龙江省,均为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中村农民。 

  蒋、姜夫妻二人忠诚老实,勤恳务农,生有一子一女。蒋朝俊除种田外还在平阳镇烟叶站干零活,姜秀霞有时卖麻花。生活虽不算富裕,但一家四口人和和睦睦,生活甜美。1997年11月,夫妻二人开始练习“法轮功”后,很快入迷,并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整天不干活,不过问子女的学习。1997年12月3日夜,蒋朝俊、姜秀霞受李洪志的练“法轮功”能上天堂的蛊惑,夫妻二人轮流互相背扶并做飞翔状,走了大约三里仍无法飞起来。为了上天成仙,二人回家后,蒋朝俊残忍地用尖刀分别插人姜秀霞腹部和口中,至姜秀霞死亡。蒋朝俊在被拘留审查期间打坐绝食七天而亡。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拆散了。由于蒋朝俊、姜秀霞死亡,其年仅13岁的女儿蒋旭珍和年仅10岁的儿子蒋旭东成为孤儿,生活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返回河南老家。 

  十六 

  刘小保,曾用名刘志云,男,现年35岁,汉族,高中文化,湖北省通城县塘湖镇咀背村6组农民,自19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被取缔后,他因继续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于1999年9月30日被通城县公安局拘留。拘留释放后,刘小保仍不思悔改。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功德圆满,可以“升天”了。 

  1999年12月6日晚,刘小保在卧室内烧起木炭火,并将门窗封闭,准备采用木炭火不充分燃烧制造一氧化碳中毒的方法自杀升天。当晚11时许,刘小保邀约当地另一“法轮功”练习者刘国庆来到自己家中,将正在熟睡的3个未成年子女(刘杏,女,10岁,小学三年级学生;刘珊,男,9岁,小学二年级学生;刘升超,男,7岁,小学一年级学生)抱到自己的卧室,将自己及子女的衣物点燃,还在墙上题了几首诗,声称自已是“观世音转世”、刘国庆是“金身罗汉”、刘杏和刘珊是“观音童子”、刘升超是观音坐骑“白鹤仙子”。次日上午8时许,刘小保等5人被人发现中毒昏迷,送县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2000年4月,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刘小保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刘小保被判刑后,在政法机关的教育下,没有再修炼“法轮功”,并表示要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回家后孝敬父母,带好孩子,重新做人。 

  十七 

  “法轮功”痴迷者兰云长,乳名阿红,男,现年33岁,初中文化,广西融安县大巷乡珠王村富用屯人,农民。 

  2001年4月16日下午4时左右,兰云长挑肥下田回家后,对其母亲潘王杰说,要到本村上洞屯原做过赤脚医生的表伯爷韦少明家借几本医药书来学习。下午5时30分左右,兰云长来到了韦少明家。韦独自一人在家,兰云长和老人闲聊一阵后,就向老人提出要砒霜。韦少明说没有砒霜,并挽留兰吃晚饭。约7时许,兰云长趁韦少明烧火煮米粉不注意时,就地举起劈柴斧头朝韦少明的头部猛击,致使韦少明当场倒地,头部溢血。兰云长以为韦已死去,便离开了韦家。 17日早上8时许,被村民发现时,韦少明已不能说话,约10时许死亡。兰云长于17日下午5时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兰云长交待说:“在我敲死韦少明的前几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白发老人对我讲,你的亲情已经放得下了,差一点就可以圆满了,但要找一个人做伴一起'升天圆满'。他还讲,你要找的同伴现住在洞里面,他是你的亲戚,是前世和你一起做医师的。讲罢,这个师父就走了。过后李师父(李洪志)就点化了我。梦中提到的'洞'不是山洞,而是地名上洞屯的'洞'。这样,我就'悟'到上洞屯做过赤脚医生的表伯爷韦少明就是陪我升天圆满的那个人。”当审讯人员进一步审问他时,兰云长说:“我见他一个老人很孤独凄凉,我是带他上法轮世界去过好日子的。法轮世界有山有水,有楼台亭廓,要什么有什么,树是金的,屋是银的,是一个十分美好的世界。这么美好的世界,如果我不带他去,我自己也上不了天。他先去,我很快也会升天圆满的。兰云长还交待说:'我认为升天圆满才是我最大的心愿。'由于有这种思想指导,前天(指4月16日)下午4点多钟,我本想去问韦少明要砒霜来吃,圆满升天的,去到那里,见他一个孤苦伶订的老人很可怜,想帮他解脱人间的痛苦一起升天,就做出这样的事来。”直至在看守所里,兰云长仍不忘升天圆满。当审讯人员问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来的目的时,他答道:“我是怕你们找我太久,所以我就自己来了,好给你们快点拿我去枪毙,枪一响,我就可以飞到天上去了。”无疑,为图“升天圆满”是兰云长害人夺命的动机。 (人民网) 

239名法轮功痴迷者为上“天国”自杀身亡

239名“法 轮功”练习者为上“天国”自杀身亡
    新华社记者
    除夕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后,李洪志一伙极力狡 辩:这起事件与“法轮功”根本无关,“法轮功”不允许 学员自杀。
    事实上,在李洪志“世界末日”、“升天”、“圆满” 等歪理邪说的煽动、蛊惑下,近年来,“法轮功”痴迷者 以不同方式自杀身亡的案例屡见不鲜。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 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 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 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 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法轮功”组织被 取缔后,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    
    1999年7月4日,山西省屯留县北岗乡工人李进 忠,与“功友”、山西省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员常浩驰, 在村外以练功打坐姿势相对而坐,浇汽油自焚身亡。
    1997年8月,44岁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农 民刘玉凤点燃煤气罐自焚死亡。
    1998年10月,31岁的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 民李玉梅出现幻觉说:“李洪志老师要带我去‘天堂’。” 10月27日下午,她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 进去自焚。
    1999年7月23日中午,广东韶关钢铁集团公司 运输部道口工梁招凤头疼难忍,但仍拒绝就医,24日上 午,服农药身亡。    
    1999年5月22日,吉林省辽源市农民李永林到 山上微波铁塔上吊自杀。后发现他在铁架下烧了7柱香, 地上平放一张李洪志画像。
    1995年7月11日,浙江湖州市经委职工孙伟勇 为了显示自己修炼“正果”,第一次从二楼跳下没事,以 为自己确有了功夫。深夜12时,第二次又从二楼跳下, 因内脏破裂出血死亡。
    1998年10月10日中午,24岁的广州市南方 大厦西城广客隆售货员康彩叶带着放音机和“法轮功”录 音带跳江自杀身亡。
    1996年9月16日,辽宁凌源市食品公司统计员 张立君练功时用玻璃割腕自尽未遂。9月17日,在街上 拦车,把手插入水箱,导致重度烫伤,又趁人不备钻到车 下,当场被轧身亡。
    “法轮功”使成千上万的家庭离散,失去和睦幸福, 造成了一大批痴迷者因拒医拒药而死亡,甚至自残、自杀 以至杀人害命,目前被“法轮功”害死的练习者和无辜人 员达1660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

136个法轮功人员自杀身亡

1999年7月22日前自杀身亡的“法轮功”痴迷者(部分)
2001年3月22日 16:37

  
1、自焚自杀死亡

  李进忠(男,51岁),山西省屯留县北岗乡工人,1999年7月4日与“法轮功”功友常浩驰,在村外以练功打坐姿势相对而坐,浇汽油自焚身亡。
  常浩驰(男,23岁),山西平朔煤矿运销公司业务员,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员,1999年7月4日,与“法轮功”功友李进忠以练功打坐姿势相对而坐,浇上汽油自焚身亡。
  刘永凤(女,44岁),大连甘井子区凌水镇农民,1997年8月点燃煤气罐自焚死亡。
  李玉梅(女,31岁),山东招远市南院镇农民,1998年10月27日,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进去自焚。
  孙杰(男,36岁),甘肃省矿区第八居委会,1999年4月26日自焚。
  
2、跳楼、跳崖自杀死亡

  王瑞仙(女,53岁),山西省平定县冶西镇工人,1999年6月30日上午,在街上从天桥跳下自杀死亡。
  侣同鹏(男,25岁),北京服装学院材料工程系95级学生,1999年6月5日,在该校综合楼跳楼身亡。
  李永林(男,48岁),吉林省辽源市农民,1999年5月22日到山上微波铁塔上吊自杀。后发现李在铁架下烧了7柱香,地上平放一张李洪志画像。
  李玉芝(女,62岁),吉林省白山市无业,于1999年5月4日在其独生子居住的七楼上跳下自杀身亡。
  王成祥(男,66岁),黑龙江双城市韩甸粮库退休工人,1997年8月,从自家六楼跳下气绝身亡。
  吴洪辉(男,40岁),黑龙江双城市卫生防疫学校卫生科主任,1996年7月22日晚,从自家六楼跳下身亡。
  徐慧君(女,33岁),黑龙江齐齐哈尔铁峰区,1999年5月31日晨,从六楼跳下自杀身亡。
  张素琴(女,52岁),北京市长话局退休工人,1998年8月13日,从家中跳楼自杀身亡。
  杨玉玲(女,36岁)吉林省长春市营业员,1998年6月28日跳楼自杀。
  王淑平(女,51岁),吉林省吉林市工人,1998年2月3日清晨跳楼身亡。
  戴春英(女,50岁),辽宁抚顺县石文镇农民,1998年3月29日在亲属家跳楼死亡。
  王秀云(女,47岁),河北唐山市针织厂工人,于1998年1月29日中午,从自家四层阳台跳楼身亡。
  孙学敏(女,62岁),天津第六棉织厂退休干部,1998年1月17日,在家里从四楼跳下自杀死亡。
  张翠云(女,54岁)内蒙通辽市东电四公司退休工人,1997年8月23日上午,张突然从三楼跳楼身亡。
  张兴华(男,33岁)吉林省吉林市工人,1997年1月15日从25米高的烟囱上跳下死亡。
  李宏武(男,28岁),云南省体委外语翻译,1998年8月10日其割腕自杀未遂后,直奔昆明西山龙门跳崖死亡。
  李家翠(女,59岁),陕西省石泉县退休职工,1999年2月8日凌晨,从家中跳楼死亡。
  芦竹鸣(女,49岁),陕西省渭南市工人,1998年7月26日,给独生子留下遗言后跳楼自杀。
  李仲伙(男,27岁),贵州遵义市工人,1995年11月27日,跳楼自杀死亡。
  王玉梅(女,60岁),贵州贵阳市退休工人,1999年3月9日,从石岩上跳下摔死。
  高恩成(男,41岁),重庆市开县在职干部,1998年11月6日上午,抱着小孩高雄从四楼纵身跳下死亡。其子经抢救生还。
  刘刚禄(女,54岁),重庆市永川市退休工人,1998年4月9日凌晨,从五楼上跳楼自杀。
  刘春英(女,50岁),新疆阿克陶县种子公司退休干部,后移居广州,1999年2月24日下午从其住处的7楼阳台跳下身亡。
  曾辉(男,25岁),广东华南农业大学95级国际金融系学生,1998年2月,从广州市金山大厦顶层纵身跳下身亡。
  金素招(女,54岁),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劳动服务公司退休职工,1997年5月,从住房8楼跳下摔死。
  肖力(男,18岁),湖南平江县待业青年,1999年1月10日跳楼自杀死亡。
  陈超先(女,41岁),湖北省黄石市教师,1999年“7.22”前跳楼身亡。
  郭秀荣(女,60岁),湖北省襄樊市工人,1998年7月跳楼身亡。
  孙伟勇(男,31岁),浙江湖州市经委职工,1995年7月11日,为显示自己修炼“成果”,第一次从二楼跳下没事,以为自己确有了功夫,深夜12时,第二次又从二楼跳下,因内脏破裂出血死亡。
  张坚(男,36岁),福建炼油厂工程师,1999年2月16日(春节)晚,跳楼自杀。
  范乐雪(女,51岁),江苏南京建三公司管理员,1999年6月5日下午2点,范在家中从窗口跳楼自杀身亡。
  刘文华(女,31岁),山东省淄博市干部,1999年“7.22”前,练功后家庭不和跳楼自杀。
  牛立新(男,33岁),河南商丘师专物理系教师,1999年8月24日晚,在家中练功时从厨房窗台跳下自杀死亡。
  董智(女,24岁),天津市南开区冶金东里,1997年12月5日上午跳楼自杀死亡。
  吕涛(男,24岁),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号,1998年6月15日凌晨,从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第二教学楼8楼跳楼死亡。
  
3、跳车自杀死亡

  金贞姬(女,52岁),吉林省延边州无业,1999年6月12日跳火车摔成重伤,6月21日死亡。
  
4、跳河、跳井等自杀死亡

  刘福生(男,36岁),河北廊坊三河市三幼工人,1999年7月16日,跳河死亡。
  王日兰(女,65岁),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农民,1998年8月5日,在身上绑着一块重约30余斤的石头投水身亡。
  周云芳(女,39岁),江苏常州新区新桥镇农民,1999年5月11日晚,周外出后一直未归。5月15日,其家人在化粪池中发现周的尸体,确认为自杀死亡。
  刘贵玲(女,35岁),河北霸州市信安镇农民。1999年6月14日凌晨,趁家人熟睡之机跳河而亡。
  邹克诚(女,52岁),吉林省长春市职工,1999年5月16日在农安县两家子水库投水自杀。
  苗淑云(女,35岁),河北唐山乐亭县古河乡农民,1999年5月2日,跳井自杀。
  王艳平(女,37岁),辽宁抚顺县农民。1999年5月2日凌晨离家出走,在腰堡水库跳水死亡。
  刘品清(男,58岁),辽宁东港市孤山镇原农机站站长、高级农艺师,1999年4月27日晨5时,投井自杀。
  冯立凤(女,32岁),天津市蓟县刘家顶乡农民,1999年3月22日,用菜刀将手腕割破,离家投河自杀身亡。
  王秀兰(女,48岁)河北唐山丰南市丰南霄各庄居民,1998年11月15日,在水坑溺水而亡。
  曹玉珍(女,36岁),河北石家庄市郊区农民,于1997年4月投河自杀。
  张德荣(女,34岁),辽宁葫芦岛市钢屯镇农民,1997年春节初一早晨把自己和10岁儿子的衣服脱光,跳井自杀。
  刘亚珍(女,56岁),吉林肇源县调速电机厂退休工人,1997年6月29日深夜,投河自杀。
  张艳(女,32岁),黑龙江省前进油脂厂工人,1997年底投水自杀。
  罗典(男,23岁),湖南中南工业大学外语系学生,1997年1月3日发现在学校锅炉房溺水死亡。
  康彩叶(女,24岁),广州市南方大厦西城广客隆售货员,1998年10月10日中午,康带着放音机和“法轮功”录音带跳江自杀身亡。
  刘细玲(男,20岁),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镇人,1999年7月15日在鱼塘溺水身亡。
  龙刚(男,31岁),重庆市永川市农民,1999年7月17日晨,抱其子(不满6岁)跳河自杀。
  蒋正学(女,56岁),四川省广汉市连山镇五梯村农民,1999年7月21日跳井自杀。
  牟淑英(女,58岁),山东省胶州市北王珠镇农民,1999年1月28日早上,投井自杀身亡。
  于元周(男,42岁),山东省莱阳市谭格庄镇农民,1998年1月21日晚饭后称:“李洪志老师来了,在果园等我”,“到水库去打坐”,溺水身亡。
  刘莉芬(女,25岁),湖南怀化纱厂工人,1999年2月中旬投河自尽。
  谢淑莲(女,54岁),湖南宁乡县农民,1999年5月26日投河自尽。
  蒙金燕(女,23岁),广西苍梧县幼儿园教师,1998年7月初跳河自溺身亡。
  刘亚珍(女,56岁),黑龙江大庆市退休工人,1997年6月29日投河自杀。
  刘玉芬(女,26岁),山东怀化安江纱厂职工,1999年2月15日投河死亡。
  
5、上吊自缢死亡

  王淑珍(女,50岁),辽宁大连市中山区居民,1999年3月在家上吊自杀。
  蔡金枝(女,47岁),湖南桃源县农民,1999年7月自缢身亡。
  丰全珍(女,45岁),四川南充市运输公司退休工人,1999年1月27日自缢身亡。
  王玉英(女,33岁),辽宁丹东市工商银行职工,1998年2月27日上吊自杀。
  刘小林(男,34岁),广东湛江市赤坎区中医院电工。1996年12月30日,在自己家里的阳台上吊自杀。
  吴君贤(男,36岁),广东揭阳市教师,1998年8月18日于住家附近山上自缢身亡。
  罗祖珍(女,55岁),重庆市永川市退休工人,1999年4月18日清晨,练功后上吊自杀。
  左清碧(女,52岁),重庆市合川市退休工人,于1999年6月上吊死亡。
  王天文(男,54岁),重庆市九龙坡区退休教师,1999年4月1日上吊死亡。
  刘盛芝(女,55岁),四川省绵竹市人,1999年4月14日,在练功点上吊自杀。
  邱仁松(男,46岁),四川中江县人,1999年6月16日上吊自杀。
  赵淑英(女,60岁),四川乐山市退休职工,于1999年5月在自家楼上上吊自杀。
  王玉芝(女,50岁),四川宜宾市鞭蓉硬矿务局煤矿工人,1998年9月30日(是其生日)上吊死亡。
  黎迪芝(女,61岁),湖南省七宝山硫铁矿工人,1999年5月上吊死亡。
  苏礼华(男,54岁),北京市昌平县粮食局职工,于1996年12月7日在县电视台发射架上吊自杀。
  王义珍(女,31岁),河北定州高蓬镇中学教师,1998年5月1日,上吊身亡。
  刘桂花(女,42岁),河北承德市平泉县农民,于1997年上吊自杀,其老你因不能承受丧女的精神打击,也上吊而死。
  张庆莲(女,34岁),山东夏津县职教办教师,1998年10月4日,吃安眠药自杀两次未遂。10月19日,在家上吊自杀。
  陈连杰(女,35岁),山东昌邑市南逢乡农民,于1998年6月上吊自杀。
  王军(男,30岁),山东省烟台市工人,1998年4月的一天,喝下一瓶安眠药后出走,第二天发现他吊死于南山。
  张明强(男,31岁),湖北省随州市职工,1997年11月27日因练“法轮功”在家中凉台自缢身亡。
  黄润妹(女,46岁),江西省新余市退休职工,1999年4月跌成重伤后,4月5日自缢身亡。
  任莲香(女,41岁),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红岛镇农民,于1999年7月20日下午,在家中上吊自杀身亡。
  冯少宝(男,39岁),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左所大街345-2号,1998年7月10日在家中自缢身亡。
  
6、绝食自杀身亡

  蒋朝俊(男,45岁),吉林鸡东县平阳镇农民,1997年12月为了上天成仙,蒋残忍地用尖刀插入其妻腹部和口中,致死亡。蒋打坐绝食七天而亡。
  周万华(男,37岁),湖南安仁县农行营业所干部,1998年10月7日7夜练功不进食,活活饿死。
  
7、服毒自杀死亡

  何立民(男,33岁),河北唐山迁安市农民,1999年6月5日,服毒身亡。
  高文枝(女,43岁),内蒙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农民,1999年5月28日服农药自杀。
  张玉德(男,47岁),辽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农民,1999年3月16日喝农药自杀。
  石秋兰(女,47岁),北京市昌平县阳坊镇前白虎涧村农民,1999年3月11日,在家中服敌敌畏身亡。
  付文荣(女,42岁),河北保定市易县裴山镇辛旺村农民,1999年2月25日服毒自杀。
  王金平(女,44岁),内蒙赤峰市元宝山区建昌营镇农民,1998年7月23日,喝农药自杀死亡。
  于秀琴(女,49岁),河北保定安新县农民,1998年4月18日服毒身亡。
  李炳月(男,46岁),河北保定市易县农民,1998年2月在家里服毒身亡。
  逯玲玲,原名逯丽(女,22岁),山东茌平县农民,1998年7月27日凌晨,服农药身亡。
  胡桂芝(女,46岁),山东寿光市东埠乡农民,1999年3月,喝农药自杀。
  张小丰(男,21岁),河南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泥张村农民,1999年7月21日晚,喝农药死亡。
  宋玉凤(女,31岁),河南省焦作市武防县大虹桥乡蛐村村民,1999年7月22日早上服农药身亡。
  胥洪银(男,25岁),四川绵阳市农民,1999年2月服毒自杀。
  姚国朗(男,40岁),河南省商水县李埠口姚滩行政村人,于1997年8月15日,喝农药自尽。
  徐思文(男,27岁),湖北省应城市农民,1999年“7.22“前,服毒身亡。
  何顺秀(女,42岁),湖南邵阳市农科所工人,1998年6月因练功精神失常喝农药死亡。
  梁招凤(女,36岁),广东韶关钢铁集团公司运输部道口工,1999年7月23日中午,梁头痛难忍,但仍拒绝就医,24日上午,服农药身亡。
  邹学枝(女,25岁),四川眉山市农民,1999年5月喝农药自杀。
  杨秀云(女,50岁),四川乐山市王通桥冠英镇石子埂村农民,1998年10月28日写了遗书后服农药自杀。
  李淑丽(女,29岁),吉林省通化市农民,于1999年7月19日在家中服农药死亡。
  董龙英(女,36岁),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农民,于1999年6月28日凌晨,服毒自杀。
  高文会(女,52岁),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农民,1999年6月28日,服敌敌畏自杀。
  刘玉霞(女,45岁),山东省胶州市中云办事处中云村农民,曾两次割腕自杀未成,1999年6月17日夜间,在家中服毒自杀身亡。
  颜月芝(女,37岁),山东省胶州市苑戈庄镇农民,1998年10月20日,因练功与爱人发生争吵后,服毒自杀。
  刘国萍(女,45岁),山东庆云县庆云镇程太监衬人,1998年7月18日服农药自杀。
  汪洋(女,55岁),辽宁大连市中山区新生街工人,1998年4月14日在家中打开煤气阀自杀死亡。
  
8、剖腹、自残、卧轨等自杀死亡

  王雅静(女,27岁),河北秦皇岛海港区东港镇工人,1999年6月25日,卧轨自杀。

  张素琴(女,37岁),内蒙多伦县农民,1999年6月9日上午,到村外用铲刀剖腹自尽。

  石树艳(女,47岁),河北沧州市东光县农民,1999年5月3日凌晨,在家中用菜刀自残自杀身亡。

  杨建秋(男,28岁),河北石家庄高邑县农民,1998年11月18日,自残身体致失血休克冷冻死亡。

  马建民(男,54岁),华北油田钻井二公司工人,1998年9月4日下午,用剪刀在腹部自残自杀死亡。

  张玉琴(女,50岁),江苏南通启东服装厂职工,1998年1月23日,用刀片割断颈动脉自杀身亡。

  曾琴香(女,57岁),广东省矿冶学院职工,1998年7月,在一池塘边割脉自杀。

  封桂珍(女,52岁),山东省莱西市河头店松王庄村农民,1998年5月2日,在家中割脉自杀。
  杜锡光(男,46岁),山东省济南铁路分局临沂工务段汽车司机,1998年9月17日,在公路上撞车当场死亡。
  张丽君(女,31岁),辽宁凌源市食品公司统计员,1996年9月16日,练功时用玻璃割腕自尽未遂。9月17日,在街上拦车,把手插入水箱,致重度烫伤,又趁人不备钻一到车轮下,当场被压身亡。

陈超先为追求圆满跳楼自杀(图)

   我是原黄石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名老师(现湖北理工学院),我的同事陈超先,女,1958年生,是一名物理老师。与她共事几年对她有所了解,她的为人有口皆碑。工作上,她爱学习、肯钻研,能把枯燥僵硬的物理课程变得生动有趣。生活上,她为人善良本分,说话轻言细语,待人热情亲切。她的丈夫也是一名高中老师,夫妻感情很好,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和千千万万个幸福家庭一样,过着祥和、安宁、平静的生活。
  因为体质虚弱,经常看见她办公室抽屉里放着各种药。1996年夏天,她通过老同学接触到了法轮功,抱着强身健体的目的,她开始走上了习练法轮功的不回头之路。为了练习法轮功,在那个工资收入还不高的时候,她竟然花一千多元购买法轮功书籍资料,这让她爱人着实唠叨了一阵子。97年上半年,我们办公室的几个老师开始发现她讲课时注意力不集中,言语间有点神经质,常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本来陈超先在攻读在职研究生,练了法轮功以后,她就说自己正在“性命双修”,不能再去学其他东西,并且说自己追求的是“真、善、忍”,看不惯别人弄虚作假,考试偷看文凭。 
  就这样,陈超先不在把精力和时间放在工作和家庭上了,一心练功,经常跟她那些功友一起交流“心得”,甚至把法轮功书籍传发给我和其他同事,要求大家跟她一起练功,遭到大家的质疑和抵制后,她还恼羞成怒。到了1998年,陈超先法轮功已经到了十分痴迷的程度,精神恍惚,不能再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学校领导对她多次劝说,她也听不进去,不得已学校把她安排到后勤岗位上。记得当时陈超先经常说,自己腹部有个旋转的法论,身体已经不是常人那样,时机到了就能“圆满飞升”。1998716日,陈超先在办公室不停地喃喃自语,接着又拿美工刀把自己的肚子割开,鲜血淋漓,幸好我和其他同事发现及时,把她送到医院抢救了过来。她清醒后告诉我们,她是想把自己体内修炼出的“法轮”取出来。从那之后,陈超先再也没来上班,直到得知她在1999年农历大年初四跳楼身亡。 
  陈超先的丈夫事后悲痛地说:“自从上次出院后,她练法轮功已经走火入魔了,成天地打坐练功、疯言疯语,还说自己很快就会“圆满”之类的话。精神也经常出现错乱,有时候连我和女儿都不认得,哪个要是对她进行劝说或者阻止她练功,她就跟你耍泼甚至动手。看到她这个样子,我和女儿真是又气又恨,还要成天跟着提心吊胆,生怕她有个三长两短,没想到终究还是防不住。大年初四凌晨6点左右,她从床上起来迷迷糊糊地向屋外走去,我还以为她是去卫生间,就没有在意,谁知她从三楼家里卫生间的窗户跳下,因头部先着地而当场死亡,脚上连鞋子都没穿……”
陈超先生前照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法轮功变种大全(7种)

  李洪志十分害怕法轮功出现内乱、分裂。他在经文《金刚》里讲到:“其实对于大法的干扰,多来自我们内部,外来的因素只能乱个别人,不可能使法改变。无论现在和将来,乱我们法的,那只能是内部弟子,千万注意!”《转法轮》中,李洪志说:“只有遵照这个大法去做才是对的。不要看到人家功能啊,神通啊,看到一些东西,你就跟他去了。”《定论》中,李洪志说:“大法弟子们切记,将来无论何时、何地、何人,以任何借口把大法分成部、派、门、宗等类似行为都是乱法。”《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中,李洪志说:“一切用自己的感受讲道者视为严重乱法行为,讲我说的话时一定要加上李洪志师父说……等等。”基于李洪志这种教导,法轮功将其分裂、变种以及不符合李洪志“经文”等行为都称为“乱法”。
  李洪志十分肯定地说,只要他活着,法轮功就乱不了、分裂不了。《金刚》中李洪志说:“我们的法是金刚不动的。”《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宣称:“有师在,法乱不了”,《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中,李洪志说:“它乱法是乱不了的,乱新的宇宙是不可能的”,在《2005年旧金山讲法》中,李洪志又说:“常人乱不了法。”
  然而,从邪教法轮功中分裂出来的变种实在太多了,比如香港“真身师父”彭珊珊、“大乘华严佛法”、“法轮圣王”、“长春新立佛”、“男女双修”、“传销”、“金法”以及“全法”(所谓《转法轮》第十讲)等邪教变种。这些依附于法轮功邪教教义而生灭的新兴变种,无一例外也是大肆编造邪说、欺骗民众、蛊惑人心、荒涎淫秽、危害社会的邪教,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安定,还败坏社会伦理道德、损害练习者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是文明社会的毒瘤,理应引起我们关注和重视。
  法轮功的变种都源于法轮功的组织和理论,与法轮功一脉相承,荒涎不经、愚昧迷信,但是它们又各有独特的表现方式及特征:
  一、慈悲功
  “慈悲功”是武汉人肖郧创立的。肖郧原是工人,随妻子练过法轮功,1997年“出山”,次年模仿法轮功建立“慈悲功”辅导总站,逐渐形成严密组织,其学员达900余人,扩展至湖北、湖南、江西等地。案发后,肖向警方交待了创立“慈悲功”的动机:“教授功法有利可图,还可以借传功与女人发生性关系。”
  据查,从1998年6月起,肖郧涉嫌借练功之名,先后奸污的女学员至少有4名。肖郧包装自己的行径为“明慧双修”,称与他“双修”可“转化业力”“长功”。肖自称“圣王”,给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子命名为“明慧母”。胡说她们“从高层次空间掉下来”,为他护法,助他“度人”。4名受害女学员,有的家庭离散,有的身心受到重创。
  由于“慈悲功”蛊惑人心,聚敛钱财,奸淫妇女,严重危害社会。1999年底,武汉警方查清其犯罪事实,认定其为邪教组织,逮捕了其头目肖郧。肖勋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二、法轮圣王
  “法轮圣王”始于2001年,2004年发展成型。源于吉林省长春市,其创始人是长春市的一位中年妇女,名叫庞丽华。其活动已由东北发展遍及全国,信众主要从原法轮功练习者中发展而来。
  教主:法轮圣王(由原法轮功学员“开悟”而来)。信众不再称呼李洪志为师父,称为“李老师”。
  教义可以概括为:“三种人,三件事”。三种人:即法轮功的劳教解教、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他人(从中找出八万四千个王让其回到佛位);三件事:宇宙的运转规律、各类人的来源、生命的存在形式。
  基本理论简述为:法轮圣王传播者声称,“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也就是说李洪志只是假传,而法轮圣王传的是“口传心授”的正道,劝法轮功弟子应尽早脱离法轮功;认为“法轮圣王是所有大法弟子的师父,也是李洪志的师父;李洪志出山十年主要是带领大家消业还债,现在修炼到了新的阶段,那就是出世间修炼。”他们认为真正的法轮圣王不是李洪志,李洪志也只不过是奉命出山,他只是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大师兄,李洪志只有一个目的:让所有的师弟妹们吃苦消业。消完业的师弟妹们才有机会认识真正的师父“法轮圣王”。师父即法轮圣王才是真正的师父,只有你认了‘真正的师父’后,才会传给你。并且在认师后的两年至两年半的时间内回到佛位。师父要招八万四千个徒弟,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寻找到这八万四千个弟子。
  表现为:不再练功,也基本不看法轮功的书,主要凭借重新解释大脑中残留的法轮功内容来为“法轮圣王”的新教义服务。为了早日帮师父找到那八万四千个王,所以三种人纷纷到处串连。
  他们很注重传法的“方式、方法”,善于讲故事,打比方,制造悬念,步步引诱,引起听众的兴趣,调起听众的胃口,所以极具欺骗性。
  三、定位成佛
  据说,“定位成佛”派最早由哈尔滨市一王姓母女俩开始传播。后来扩散到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及东北一些地方,由东北再扩散到全国。
  定位成佛派专门在原法轮功练习者中发展。所谓的“定位”即“定层次”,该教派认为修炼者只要“定位”了,以后修不修果位已经在那里了。其传播者称:“法轮大法是低层次的法,现在我们不再那样走,需要定位,定位后就是真佛了,不用学,不用炼了,愿干什么就干什么……”。她们称自己已经圆满了、大自在了,不要在法轮功一门里修了,要到佛教里去皈依,要改变一下修炼形式,并且让原法轮功人员对着墙或者站在山上、高处等大声喊:“我是佛,我是佛,我是佛。”这样就“定位”了。还故弄玄虚说能不能“定位”,得由有功能的人提前看了之后才能决定,故意欺骗说有些人还达不到层次,不能“定位”。跟随者喊三声“我是佛了”之后,就已经成佛了,以后只要成天念《地藏经》就行了。
  定位成佛派目前也已扩散到许多地方,吸收了众多的原法轮功练习者。
  四、出世成佛派
  出世成佛派源于山东胜利油田,2004年9月创立,其头目是孤岛社区内退教师孙玉花(女),自封法号为“木头”,2005年初发展成型。
  出世成佛派的特点:
  主要在本地区原法轮功练习者中发展,骨干自设办公地点和联络人员,活动具有半公开性,并声称“一次传道一次成佛”,具有很强的诱惑力。
  据说2004年3月22日中央电视台有则新闻报道,天文学家发现了一个新的星系。这帮原法轮功练习者据此编造了一个“新的宇宙已形成”的邪说,到了9月中旬又编造出“旧的宇宙已解体”的邪说。以一个“旧的宇宙已解体”和一个“新宇宙已形成”的邪说为根据,逐渐演变出“冲出旧宇宙到新宇宙成佛”的法轮功新变种。
  出世成佛派认为:原来李洪志讲的都是旧三界的“法理”,这些已经过时,只能相当于小学的课本,因此练法轮功不能飞出三界成佛。到新宇宙中去成佛要有新的“法理”才行。所以必须有新的理论,有新的师傅,才能带领弟子们走到新的宇宙去成佛。但是,要冲出三界到新宇宙中去,中间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中有魔、佛、道、神等,会阻挡你越过鸿沟成佛,必须要靠师父带着你才能闯过鸿沟,所以要先拜师。拜师后,师父就能带你闯关冲出旧三界(即出世),到新的宇宙中成佛。故此派别得名为:出世成佛派。
  出世成佛派认为:原来的“定位”只是声音到了,心没到。现在的“出世”就是主元神要冲出“三界”,到属于自己的天国世界的位置去,但“出世”靠自己是冲不出去的,只有“师父”亲自带着往外冲。孙玉花自称“师父法身”附体,将孤岛社区黄素梅家作为自己的办公室,每周一、周五下午组织讲法,自诩山东省只有她一人能将原法轮功信徒带入“天国”世界。
  具体做法是,想“出世”的人必须先认可孙玉花为“师父”;拜师时,孙玉花双手合十,要求“出世”者给她磕9个响头;最后“闯关”时,孙玉花在前头,黄素梅在后头,中间是闯关者;闯关者一出门就说“见佛逐佛,见魔逐魔”,在公路上必须走中间两条黄线,见到汽车便停下念咒,并发意念让车撞死,然后选定一个人多的地方为“目的地”继续向前走,到达后一起高喊3声“我是佛”,然后按原路返回,念的口诀是“冲、冲、冲,冲出一条通天大道,冲向天国世界”。回到家再给“师父”磕3个响头,并将原有的法轮功资料烧掉,念的口诀是:“师父(这个“师父”指的是李洪志),把书还给你,我修成了”。从此与法轮功决裂,开始往自己世界里“度人”。
  从出世成佛派的言行看,他们那一套仍然属于法轮功,崇拜的还是李洪志,对李洪志的“经文”看完后马上毁掉,从表面形式上好像已与法轮功决裂,但他们从李洪志的“经文”中寻找歪理邪说,加上自己“悟”出来的东西,相对“法轮功”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表现出来的形式也更加极端。
  五、性命双修派
  性命双修派由山东省庆云县林业局退休教师刘某及妻子黄某某于2004年底开始传播,至今尚未完全形成规模。主要在山东庆云一带,山东博山、淄博、东营,及河北省、天津市的部分地区缓慢发展。
  性命双修派的特点:
  该派主要在亲朋好友中传功发展,通过亲友介绍发展成员,经反复了解认为可靠后才开始交流。但交流比较慎重,非常秘密,唯恐暴露身份,基本是靠单线联系进行。他们认为是“先天大道修炼,是宇宙中最高的修炼方式,这一法门既修性、又修命,可带肉身白日飞升”,因而是“性命双修”。
  该派别认为自己在1999年“7.20”以前就已悟“道”成佛了。现在修炼正是佛体修练,白日飞升是阶段性修炼的结果而已。李洪志曾经到过庆云县石佛寺,并让其中的两位弟子把这一片带好,所以他们认为庆云这个地方有七彩祥云,在三界以上。他们有责任要把庆云这一地区的学员带好,让他们都归位。
  性命双修派认为法轮功修炼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2002年)。这第一阶段修炼只能解决留下来做人不被销毁的问题,从而进入下一期新人类;
  第二阶段(2002—2004年)能解决不带肉身圆满的问题,能在第二阶段突破出来的,才能进入第三阶段的修炼,其标准是修成大根器之人。这一阶段内需修得没有了敌人,好心坏心都没有了才行;
  第三阶段(2005年以后)主要是性命双修,传“先天大道”。挑徒弟很严格,多少年才挑一个,挑不着宁可不传。此阶段修炼的依据是电话传法。他们自称李洪志将电话直接打到黄素梅(胜利油田一名家属)姐姐家(山东庆云县)。其内容如下:一个心法、两个标准、三件事。
  一个心法是:对常人要讲法轮功是邪的,但真善忍是好的,接着问别人一句:“你说真善忍”好吗?对方如果说“好”,这人就得度了。认为对现在修炼的人来说,什么形式都不需要了,什么形式也来不及了,时间太紧迫了。要往自己心里使劲,洗清自己就行了。
  两个标准:(1)要求保密,不能泄露天机,讲法的时候声音要小,不要让周围的神听到,一旦泄露,前二阶段全都炸盘。(2)要求人修得境界很高,修得没有了敌人,但还想往高处修。
  要做好三件事:(1)要把这个心法告诉去过石佛寺(山东庆云)练过法轮功的人。(2)陈玉贞(已被政府劳教)已经跳出来了,王桂荣不行了,出不来了(因为她还想做定位的事)。(3)让他们两个人(黄素梅的姐姐、姐夫)把这个传给应成大根之器的弟子们(因为当时接电话时是他们两个人接的,所以找人就两个两个的找)。
  性命双修派的理论根据。他们认为庆云就是七彩祥云,在三界以上。最大天机是:356720,“3”是从2005年到2008年,这是成大根器之人。三年的时间就能带着本体白日飞升,人不相信就让人看到;“5”是指到2010年,第二批不带肉身的圆满;“6”是指到2011年,第三批留下来做人。“7”是指到2012年,这件事正好结束,“20”是正好20年(从1992年到2012年)。这个天机对自己的亲人也不能说,泄露天机罪大如山、如天,将永不翻身。
  六、男女双修
  男女双修最早由山东庆云石佛寺法轮功练习者仁莲(即邹木莲)等人传出,后来扩散到临近的河南、河北、北京等地,进而在全国原法轮功练习者中秘密传播。
  李洪志在《转法轮》及其讲法中,多次论述了“男女双修”,说“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正好符合现在道家所说这种阴阳反背、阴盛阳衰的天象”。《大圆满法》中,李洪志说:“结印时,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转法轮》中李洪志还说过,佛是没有观念的,佛都是一丝不挂的。基于李洪志这些“男女双修”可以“滋阴补阳,阴阳平衡”等歪理邪说影响,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逐步走上了“男女双修”邪路。“男女双修”就是发生性行为,他们认为可以通过性行为产生生命体,新的生命体就是元婴,代表师父李洪志的法身显现了,是李洪志在指定转世灵童。
  这些男女双修派法轮功人员不分男女,三个一伙、十个一群,共同修炼,群奸群宿。男学员和女学员轮流发生性关系,淫秽不堪!
  法轮功组织的“男女双修”就象一幅幅丑恶的“群丑淫乱图”。参与者既有年过七旬的老妪、老翁,也有正值青春年华的俊男靓女,人员身份涉及多个行业共计几十人之多,既有学有所成的大学研究员,也有目不识丁的农民。其“双修”行为有“男双修”(男子同性恋)、“女双修”(女子同性恋)。此外,还涉及“母女双修”、“兄妹双修”、“姐妹双修”(乱伦);还有“口修”(口交)、“手修”(手淫),其花样繁多,污秽不堪。“双修”时人员或双人,或三五成群,甚至数十人“群修”(群奸群宿)。有的法轮功人员认为自己层次不够,于是鼓励自己配偶和其他异性法轮功“双修”。
  法轮功组织的“男女双修”比美国的“上帝之子”、“大卫教派”和“人民圣殿教”邪教组织以及刚被美国联邦调查局宣布列为美国十大通缉犯之一的“摩门教末世圣教徒会”的掌门人制造的男女淫乱、危害社会、危害家庭的犯罪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
  七、“全法”
  该法轮功邪教支派的出炉时间在1999年前,传出来的就是所谓的《转法轮》第十讲,或者称为《全法》的东西,据称是比“法轮功”“旧法”还高的新的“大法”。至于这份所谓的《第十讲》到底是谁编造的,是不是李洪志自己亲自编造的,至今仍然扑朔迷离、说法不一,其说法与版本很多。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出自山东庆云石佛寺法轮功练习者仁莲(邹木莲)等人。“明慧网”于2004年8月28日发布的一篇《揭穿“庆云基地”背后的谎言走正大法弟子的路》的文章中称:“(仁莲)对于庙里的清静,挖空心思的想办法,到处搜集师父以前没有公开发表的讲法录音、录像、私自整理的讲法稿等。到处打电话邀请他人。各地的邪悟者、自心生魔者、动物附体者,也开始了粉墨登场,它们炮制了各种各样的破坏大法的东西、及所谓的“经文”,如:什么《全法》、《第十讲》、《男女双修》……等等,被附体控制着打的所谓“大手印”,经过石佛寺,流向全国。据笔者所知,像天津、北京、沈阳、哈尔滨、山东庆云、陵县、德州、河北衡水、景县、江西等一些省市区县。不同程度的受到严重的干扰。”“明慧网”2004年9月22日发布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仁莲的变化所看到的》一文中也说:“早在打压前……,还胡说什么和她(仁莲)结婚的和尚比她来头还要大。庆云石佛寺已经成为魔性大发的地方,传出什么《全法》、《第十讲》、《男女双修》等乱法烂鬼的小册子。”
  二是长春人刘庆等人所编。“明慧网”2005年7月5日《大陆综合消息》中又提出一种版本,“(长春的)刘庆等人:篡改大法,写出所谓‘第十讲’”;
  三是四川省营山县人民医院退休老中医陈仲海所编。“明慧网”2005年8月13日又刊发《炮制所谓“第十讲”的乱法者恶报死亡》一文,提出一种全新版本,文中说:“四川省营山县人民医院退休老中医陈仲海,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显示心的作用下自心生魔,写出了一本乱法小册子,自称是补充《转法轮》九讲的不足,谓称第十讲,并印制两百多本在学员中散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大法弟子的帮助下仍不思悔改,现已患肠癌死去”。
  四是李洪志本人所编。“明慧网”2005年2月4日发布《“特殊学员”与乱法鬼》一文中说:“据辽宁的大法弟子反映,当地学员中,在两、三年前就秘密流传着一本叫所谓《全法》的小册子,但没有大范围流传开来。最近这本小册子流传的却越来越广泛。传这本小册子的人自称这本小册子的内容是师父在2000年某月某日在美国的‘三藩市’给多少名‘法轮弟子’讲的,并散布说师父安排他们下去找那些师父要找的真修弟子,说这才是真正的师父找徒弟。”
  《全法》传播者称:《全法》是打开《转法轮》的一把钥匙,不学《全法》就悟不到《转法轮》中真正的法理。因此“传《全法》找真修弟子是他们的使命”,所以他们看到修得“比较精進”的法轮功人员就去拉他们进来,如果遭到拒绝,就被认为“层次未到或机缘未到”。他们说服学员接受的理由是:李洪志讲过释迦牟尼还有上部座和下部座弟子呢。道家传功教一大批徒弟,其中只有一个是真传的。意思是李洪志这次传法也有“真传和不真传的”,他们秘密找的这些学员才是师父的“真传弟子”,将来师父带这些人走。
  《全法》中还有打坐时间和方位的说明;打坐另有三套手印;打坐时设一个假我和一个假法身;要求修炼者自修自练,等等。
  另外,江西宜春法轮功人员黄利安自创了“圆融法”、辽宁铁岭法轮功人员王宇自创了“雷锋教”。此外,境内还传出了“阿弥陀佛功”、“高德大法”等法轮功变种。这些法轮功组织的变种,无一例外师承法轮功,竭力隐藏邪教本质,欺骗群众,蛊惑人心,聚敛钱财,戗害信众。理由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有识之士的警惕,加以揭露和批判,防止它们蔓延,重走法轮功的老路。

法轮功变种:“全法”(图)

  据凯风网2011年6月14日消息,2011年3月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认定法轮功成员杜洪岩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就是这个杜洪岩,于2002年至2009年间,以李洪志的《转法轮》为蓝本,编撰出《全法》一书,并号称《全法》是《转法轮》的“第十讲”,他也因此被法轮功圈内称作“全法弟子”。《全法》究竟写了些什么东西,让沈阳地区的法轮功人员对这位和“师父”一样敢吹牛的人物“五体投地”般的佩服?最近,笔者对《全法》做了一些研究,与大家共享。
  

“全法”头目杜洪岩
  《全法》总共大约有6万多字,180多个自然段,没有章节之分。也许是为了把《全法》写得更像《转法轮》第十讲,《全法》延续了《转法轮》的写法,用讲座的语言形式写成。尽管《全法》文笔凌乱,内容重复、荒诞,不忍卒读,但耐心看完《全法》之后,在《全法》的字里行间,还能找出些许“亮点”出来。
  
 
  《全法》
  一、神化头目杜洪岩  
  1、杜洪岩有与李洪志一样的“神通”。 
  杜洪岩也“讲法”。《全法》的首页就说:“这次我讲法可以说是最后一次讲法,所有有缘分的弟子听到这次讲法,可以说你们缘分不小(1)”(括号中的数字是《全法》的页数,下同)。杜洪岩讲的也是宇宙大法。“我讲的法是宇宙大法。(21)”。“我现在是口授大法,而不是文字(98)”。  
  杜洪岩也有“法身”。“我的法身也能教你(10)”。“你们都是来自另外空间那个母亲身边,你们怎么做,我的法身都知道(52)”。“我的法身在你的各个空间的位置上,都在为你看场,不让任何东西占领这个场,在你身体周围密密麻麻全是我的法身看着你,有一点空隙也不行(89)”。  
  杜洪岩也有类似李洪志给学员“下法轮”的本事。在《全法》的第一页,他就说“我把记忆功能给你打进你的体内,永远忘不了(1)”。  
  杜洪岩也有许多神通。他在《全法》里说:“这次讲法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告诉你:因为这次讲法不是我直接传给你,而是师父安排一些弟子做这个事情,这样做有些弟子可能不理解,你听不完全法你不理解,很有可能怀疑,个别人他都能说是传假法(5)”。 
  “修炼中把你自己找着定位,看住元神不叫它乱走,叫三声老师的名字,自然而然就能把不好的东西清理掉(54)”。 
  在法轮功中杜洪岩具有同李洪志有一样的地位,也是“师父”。如:“我现在传法是真正地教你如何进行学法修心(6)”。“你们可以说是我的真修弟子(18)”,“我对你们严格要求,因为你们是我的弟子(23)”。“你想一想为你的圆满师父付出了多少神通(常人叫代价),师父为你走遍了所有空间,你听到这次讲法,你说值得不值得(90)”。“我现在说的你能接受的就是心神受益,心中觉得很轻松是吧!理解深的觉着师父说的就是我,是吧?能有这种感觉(101)”。“师父现在讲的法,你如能按照大法去修炼,是一条简便、佛门渐悟成佛(做祖)之路(102)”。  
  2、在某些地方,杜洪岩甚至比李洪志还“神”。  
  杜洪岩提出了《转法轮》中没有的新概念:“身神合一”。他说:“我讲出之后,你才能知道什么是身神合一(8)”。 
  杜洪岩把“天目”的作用描绘得更神奇:“如用天目观察,经中的文字和你学法发出的声音都有能量信息,诵念或默念佛法时,只要方法得当,能量均进入体内灌注全身(55)”。  
  “我揭示的不只是千古之谜,万古之谜以来也没人敢讲(74)”。  
  “过去老师说对着哪个方位炼都是对着全方位炼,练功没有方向啊!我只要求打坐有时间有方向,找正时间练功和找不正时间、方向练功效果是大不一样(56)”,“如果不全方位练功四面八方的世间很多有缘之士不能很快得法(57)”。  
  “我教众弟子学法练功与其它法门的区别在于:他们是以功为事相,可以四则运算加减,我们佛法是心法,可以无限之大”(141),“我讲此法不单纯给你们讲,而是各个空间的佛道神都在听(144)”。 
  可见,杜洪岩所教的“全法”,“可以无限之大”,要比李洪志所教的法轮功有优越性。  
  二、对弟子实行精神控制  
  1、杜洪岩给弟子许多许诺。  
  一是可以使弟子祛病健身。“师父要重新给你清理身体。以前我给学员清理身体是去病健身,现在给你清理做这件事是另外一个层次真清理,有好多东西要给你清理出去(64)”。  
  二是可以让弟子“圆满”升天。“我也讲过天上的房子都是金的等等,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你想没想过你圆满之后要回到上边住天上的房子呀!(72)”“等你快要圆满时,我再面对面传给你如何如何做,有好多东西要教你,不单是玄关,其它很多法都要教你,也就是叫你开功,天上的事都要会做,修出的神通如何用,怎样显现神通等等(79)。”  
  三是可以抬高弟子的身价。“记住你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常人,你是一名堂堂正正的佛法真修弟子,真修弟子在我心中有位置(68)”,“佛法弟子当中有不少是从很高层次来这个世间与师父来结缘的(144)”,“对众弟子来说,无疑在全面素质上就远远高出众生,具有多方面的才能(108)”。  
  2、杜洪岩恐吓弟子。  
  他说:“不听我的话,也就是不遵照我的法修,永远圆满不了(93)”。“何时圆满不是你求的事,而是法中安排(62)”。明眼人一看就懂得,什么“法中安排”?分明是说杜洪岩在“安排”。  
  三、鼓吹新的歪理邪说  
  1、鼓吹反科学的邪说。  
  “佛法可以说是一个虚空世界,它包括有机生命和无机生命(17)”;“很多人接受佛法之后,学法练功看到师父的照片病就好了,或者梦见师父给他调整身体病也好了。因为他当时已经主动地将自身的磁场向我这个弘大的能量场靠拢,那么他就会受到我的能量的辐射,按照有序化,我的法身帮他自我调整(132)”;“身体不是一母生,而你们的元神可是一母所生啊!(39)”;“过去我讲过影子也是物质(70)”,“杂念是一种物质,在人体中处处存在(60)”;“宇宙与宇宙之间的空隙中比暗物质还小得多,那种物质的一个分数,用到修炼者的身上(123)”;“要知道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四大组成的(四大即地、火、水、风)(128)”。  
  2、鼓吹反人类的邪说。  
  “抛开这个臭皮囊才能得到高智慧(22)”。“修道之人不去想人间的一切,世间的一切对你来说都没用。(150)”  
  3、鼓吹反社会的邪说。  
  1999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而杜洪岩却为法轮功张目:“国家为什么取缔这么好的功法呀?(103)”。“科学发达了,社会进步了,烦恼反而更多,越来越多。这都是因为人的贪欲(112)”。 
  综上,从《全法》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杜洪岩的《全法》是参照了李洪志的《转法轮》而写,《全法》在继承和利用了《转法轮》中的思想、观点的同时,还贬低李洪志及其《转法轮》;《全法》在用“缘分”、“清理身体”、“圆满”、“真修弟子”等为诱饵继续引诱的同时,还用“不听我的话,永远圆满不了”等语言来恐吓那些在他面前的弟子们;《全法》努力塑造程洪岩使之成为新的“师父”形象的同时,还希冀在一定范围内,取李洪志而代之。《全法》是程洪岩禁锢法轮弟子思想、蒙骗弟子钱财的工具,是“法轮”邪说的新变种。 
  杜洪岩借船出海,写出了《全法》来号称《转法轮》的第十讲。他也在一定的范围内蒙骗了许多人,得到了不少的钱财。他期许的是,他能够李代桃僵,在不久的将来,他的听众不但会比李洪志的听众“层次”高,而且会比李洪志的听众数量多,他的钱财也会像李洪志那样滚滚而来,他在“法轮世界”的名气会取李洪志而代之。不过,在人们看来,《全法》这个“法轮”邪说新变种的出现,只能说明作为邪教的法轮功四分五裂的乱局正在加剧,其走向分裂最终走向灭亡是必然趋势。

法轮功的“干净世界”已成为盗版侵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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