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

冯林森痴迷“圆满”走上不归路


  冯林森,男,1956年10月出生,山东省高唐县人。冯林森因痴迷“法轮功”,相信“消业论”,身患肝癌仍拒医拒药,于2015年7月不治身亡。
  冯林森1975年参加工作,后因公司破产被迫下岗,为了养家糊口,他登过三轮车,发过广告页,什么累活都干过,尽管生活不富裕,但一家人过得和和睦睦,倒也其乐融融。但是,自从1998年练习“法轮功”以后,他的生活就改变了。
  1998年7月的一天,冯林森的邻居到他家串门,给他带了一本《转法轮》,并告诉冯:“信‘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健身,还能‘全家受益’,‘一人练功,全家能得平安’。”当时冯林森觉得反正没坏处,那就练练吧。闲来无事的时候,冯林森就拿出那本《转法轮》看,逐渐地,他便被书中的“真、善、忍”、“上层次”、“求圆满”所吸引,认为只要坚持练功,就能够“祛病健身”,“终得圆满”,这是多好的事情啊!于是,冯林森抱着“终得圆满”的强烈愿望,走上了修炼“法轮功”的不归路。
  自从迷上“法轮功”后,冯林森除了整天抱着书看,还和其他功友一块儿“打坐”、“念经”,一心想着“上层次”。本来家里就不富裕,但为了学好“大法”,他又从生活费中挤出钱购买“法轮功”的书籍,养家挣钱的事早已抛到了脑后。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冯林森也不看病吃药,家人给他买了药,他也不吃,说:“这是‘师父’为我‘消业’呢!只有‘业’消了,才能进入‘高层次’,最终达到‘圆满’”。身体稍有好转,他就认为是“法轮功”的功力所致,逢人就说练“法轮功”多好,有病练功就能好,根本不用去医院。从那以后,冯林森对练功“消业”更加深信不疑。
  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家人趁机劝他脱离“法轮功”,可是冯林森却想不通,他认为“法轮功”是让人强身健体,是叫人做“真善忍”的好人,这有什么错啊?不准外面练功,冯林森就在家偷偷地练。他在家里供上“师父”李洪志的照片,整日对着“师父”盘腿打坐。后来,在其他功友的蛊惑下,冯林森又走出家门散发“法轮功”宣传品。
  2005年,冯林森的儿子考上大学,生活压力变大,冯林森不得不外出打工为儿子挣学费,尽管如此,冯林森也没有放弃修炼“法轮功”。他白天打工,晚上打坐,唯恐“上不了层次”,得不到“圆满”。生活的压力,工作的劳累,再加上对“法轮功”的痴迷,冯林森的身体透支了。在此期间,冯林森被查出了肝炎,但是他没有重视,因为他认为这是“师父”对他的“考验”,只要更加“虔诚”地练功,消去身上的“业”,病自然就会好。
  2012年儿子结婚后,冯林森身上的担子才逐渐减轻,而这时他的肝病已经非常厉害。家人苦口婆心地劝他,让他抓紧治病,可是他却说:“这是‘师父’对我的考验,我修炼‘法轮功’这么多年,‘师父’不会不管我的,我的病一定会好的。”
  2014年,冯林森的病越来越重,身体逐渐消瘦,脸色越来越黄。儿子看着不对劲,强行把他拉到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出来时,医生摇着头说,“已经是肝癌晚期了”。
  可怜冯林森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受尽了病痛的折磨,但他仍盼着师父来救他。冯林森因期盼“圆满”迷上“法轮功”,最终因痴迷“法轮功”走上了不归路。

港人骂李洪志是卖国贼(图)


  近日,网友刘友赴香港一游,拍到一组港人抵制法轮功的照片。香港市民团体在港岛、九龙多个街道公开展示对邪教法轮功的抵制,悬挂李洪志的大幅“遗照”,怒骂李洪志是“千古罪人”,要铲除邪教法轮功。有市民举牌表示:“坚决抵制法轮功祸乱香港”, “邪教法轮功滚!”。
  对香港市民抵制法轮功的举动,大陆游客纷纷点赞,并拍照留念。
港人怒骂李洪志是“千古罪人”

市民、游客在九龙等许多地区可以看到抵制邪教法轮功邪教及其教主李洪志的横幅。

许多香港本地民众甚至自发上街打出标语,反对法轮功分子来港,呼吁民众共同抵制邪教法轮功。

李洪志妹夫李继光死亡内幕(图)


李继光

【凯风网2012年10月17日消息】据内幕记者报道:今年3月,法轮功的重要骨干叶浩一家从其他渠道听说一个消息,称纽约医院住进一位李姓病人,随护人员都是李洪志亲属和李洪志的司机等李家最亲近的人。叶家怀疑是李洪志住院,但自己不便打听,于是派遣一名叶家最亲信的资深法轮功人员前往打探。医院病房戒备森严,未经允许不得探视,叶家的亲信当时未得到探视许可。但是亲信最终仍然凭借其资深人员身份混入病房,发现住院者不是“师父”李洪志,而是李洪志的妹夫李继光,即大纪元集团的副总裁。不过,叶家亲信当时不敢询问其病情。此前法轮功内部在小范围传闻,李继光所患疾病为肾病和心脏病,但也有其患癌症的传言。

  内幕记者了解到,李继光死于今年5月上旬。他死后,有非核心的法轮功人员看到位于纽约的李洪志公寓,即法拉盛第59大街13608号(面积1428平方英尺),门口的戒备比平时森严了许多,有许多人进出公寓,表情肃穆。所有进入公寓的人都经过严格盘查。后来该法轮功人员从高层了解到,是李继光去世了。不过,至今法轮功内部没有人敢议论此事。

李继光和李君


  李洪志始终恐吓所有法轮功人员,不让他们看病吃药,声称法轮功人员不会生病、最终将圆满升天进入天堂。但是他的妹夫不仅生病,还经过李洪志本人特别批准住院治疗,却仍然难逃一死。这个事实,是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最大讽刺。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并向包括法轮功人员在内的海外人员和内幕记者征集相关信息,包括李继光所住医院及其诊疗经过。

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

九江3人窜至派出所宣扬邪教法轮功获刑

2016年10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引娣等3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终审宣判,依法判处黄引娣等3人4年至4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上午10时许,黄引娣、高家取、钟桂凤等人窜至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甘棠派出所。在派出所内,三人无视国家法律,向民警散发法轮功资料,宣扬法轮功邪教言论,要求民警“退党保平安,同时聚集在甘棠派出所值班大厅内静坐练习法轮功。公安民警随即将黄引娣、高家取、钟桂凤控制,并随后分别在黄引娣携带包内和住处查获法轮功宣传册15本、宣传光盘6张、诬告信7封和护身符卡片13张等法轮功资料,在钟桂凤携带包内查获法轮功宣传资料4本、宣传光盘8张、诬告信10封和护身符卡片5张等法轮功资料,在高家取身上和住处查获法轮功书籍15本、光盘51张和诬告信3封等法轮功资料。
  2016年8月3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开庭审理。8月17日,浔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黄引娣、高家取、钟桂凤3人4年至4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黄引娣、高家取、钟桂凤不服,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6年10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引娣等3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终审判决:维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赣0403刑初235号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法院认为黄引娣、高家取、钟桂凤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维持浔阳区人民法院判处黄引娣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高家取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但鉴于钟桂凤在二审期间,有悔罪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依法改判钟桂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兰州一男子在省道悬挂法轮功横幅获刑

  2016年9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金吉林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6月22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处金吉林有期徒刑七年。 

  金吉林,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于1996年开始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1999年7月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后,金吉林依然继续从事法轮功邪教活动。2002年12月28日,金吉林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2年5月2日金吉林刑满释放。2015年5月13日凌晨2时许,金吉林驾驶双轮摩托车将事先从岳某(另案处理)处领取宣传法轮功邪教的四条横幅,悬挂在榆中县三角城乡周前村陈家庄社省道101线路边树上后潜逃。同年7月2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民警在张苏滩金吉林的租住屋内将其抓获,查扣大量法轮功书籍、法轮功反宣人民币等。 
  2016年6月22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金吉林在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后,继续从事邪教组织活动,在公共场所悬挂法轮功宣传条幅,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金吉林曾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榆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吉林有期徒刑七年。

11年入狱3次 赤峰一男子传播邪教法轮功获刑

  【凯风网11月29日消息,通讯员:朱炜钰】2016年9月15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齐洪树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齐洪树曾以散发、张贴、书写等形式传播邪教法轮功。

  经审理查明,齐洪树,男,1961年8月5日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汉族,大学毕业,曾是松山区的一名教师。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先后于2005年5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4月27日判处有期徒刑4年。
  齐洪树两次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改悔,继续传播有法轮功内容的宣传品。2015年3月至7月间,他伙同屈亚忠、张春艳、王金荣、魏国玉乘坐屈亚忠驾驶的蒙DH0888号牌微型面包车在翁牛特旗和松山区3个乡镇10多个村散发法轮功宣传册(页)383份、法轮功内容的光盘57盘、法轮功挂件7个,悬挂法轮功条幅51幅,张贴法轮功内容的宣传标语9处。2015年7月22日,齐洪树等5人被松山公安机关抓获。齐在取保候审后,又于2016年3月多次在路灯杆、公交站牌、广告牌、商业街等书写法轮功内容的宣传标语共174条。
  根据被告人齐洪树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及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松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各国刑法》规定,依法判处齐洪树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查扣用于犯罪的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原法轮功宁夏辅导站站长王德生获刑13年(图)

  2016年11月29日下午,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对王德生及其妻子单季宁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年。

  王德生,男,1970年12月27日出生。1995年开始习练法轮功,曾任宁夏法轮功辅导站站长。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王德生继续组织法轮功人员从事邪教活动。2000年5月26日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中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03年10月28日刑满释放。2005年8月29日,再次因同样罪名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于2012年5月8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被告人王德生、单季宁在银川市租赁单元房作为制作法轮功宣传品的场所。2015年6月至9月,制作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2015年11月13日,王德生、单季宁夫妇在石嘴山大武口区散发法轮功反宣品时,单季宁被当场抓获。2015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在王德生租赁的银川市兴庆区春润苑租赁6-1-202室将其抓获,并查获法轮功反宣品13745份(册),大型反宣横幅2条,以及制作反宣品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制造工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德生、单季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王德生属于累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德生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有其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单季宁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有其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罪犯王德生、单季宁夫妇

法轮功的“干净世界”已成为盗版侵权平台

 近期,不断有关于“干净世界”侵权盗版的指控。该网络平台假冒他人账号,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他人视频,涉嫌盗版侵权。 ▲“干净世界 ” 擅自扒取搬运“哇哇哇妹”视频 微博账号“哇哇哇妹”2023年9月20日发声明称,近日发现,网站“干净世界”未经授权,擅自扒取搬运我们账号的视频,并做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