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

自焚,那是赖不掉的事实

  天安门自焚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13年,但是当人们重新回顾自焚的悲惨情形时,自焚者那凄惨的呼叫声言犹在耳,那烈火中痛苦挣扎的情形历历在目。2001年元月23日,这是历史不能忘记的一天,因为这一天发生的事件承载了历史的伤痛,浸润了历史的血泪,成为不可忘却、不能磨灭的记忆。
  抹不掉法轮功的虚伪
  法轮功自称坚持真善忍的基本原则,反对各种形式的杀生和自杀行为。自焚事件发生后,从法轮功的所谓“真、善、忍”出发,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对于自焚参与者的悲惨境况理应表示最基本的同情和抚慰,但是恰恰相反,法轮功的基本反应却是违背上述原则,言行不一,自抽耳光。
  第一、竭力否认,拼命抵赖。通过法轮功媒体极力否认自焚参与者为大法弟子。如自焚事件发生当天,在李洪志的授意下,法轮功媒体大纪元第一时间发表对法轮功发言人张尔平的专访称:“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第二、人身攻击,肆意抹黑。明慧网发表《自焚伪案挡不住真相广传》,竟把刘春玲诬陷为“三陪女”,让她们母女灵魂可以安息?法轮功居然诬蔑因心源性猝死的可怜女孩刘思影是“被疑似杀人灭口”,“失去利用价值”; 抹黑陈果母女“已成行尸走肉十年了”,“郝惠君与陈果母女从此只为煽动民众仇恨而活着,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标本。”捕风作影攻击薛红军、王进东,说“薛红军平时抽烟、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第三、栽赃陷害,混淆视听。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组织和媒体为转移视线,开足马力,采取多种方式,大肆污蔑、栽赃陷害自焚事件是中共和政府蓄意所为。2003年5月,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组织”撰写并发布“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宣称“‘1·23’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湖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凯风网作者张明撰文指出,面对自焚事件,法轮功组织先是沉默,随后否认其法轮功成员身份,并抛出“阴谋论”,认为该事件是由中国政府导演的,目的是栽赃法轮功组织,对他们实行政治迫害;并拍摄“伪火”,在大纪元刊载《“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一文,宣传所谓“疑点”。
  真就是要言行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相一致。法轮功在自焚事件上的言行态度和反应,不仅没有掩盖住事实,没有抹掉法轮功的虚伪本质,反而更充分证明了法轮功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本质,是对其倡导的“真、善、忍”的强烈嘲讽。
   抹不掉李洪志的残忍
  自诩为宇宙主佛,口口声声要救度众生的李洪志,在面对自焚事件后的前后态度上的反差,不得不让人觉得“主佛”的用心多么狠毒,不得不让人认为“主佛”的做法何其残忍,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李“主佛”的“辉煌”和“功成名就”就是建立在无数大法弟子及亲人们的生命和血泪之上。
  从法轮功及李洪志个人的的发展历史来看,从创立法轮功组织的那一天起,一方面李洪志并不满足靠传功赚钱,他的目标就是要从传功走向传法;另一方面李洪志也不满足于于法轮功组织的小打小闹,他要的是法轮功组织人数众多、规模庞大、有话语权、有影响力;尤其是在法轮功被宣布为邪教组织被取缔及4.25事件后,李洪志从以前强调不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不投靠任何政治势力到公开参与政治、反对政府, 投靠西方反华政治势力;再到发动学法、讲真相、发正念,炮制“九评”反动文章,发动鼓励“三退”; 为实现其个人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哪一样不需要大法弟子的一呼百应、俯首听命?只有这样才有与中共、政府对抗的砝码,才有不断卖身投靠、讨得主子欢心的资本。正因如此,李洪志才象催命的阎罗,不断的给弟子发经文,下指令。如早在“1.23自焚事件”发生的前一年时间里,李洪志先后发布《去掉最后的执着》、《忍无可忍》、《走向圆满》等“新经文”,要求弟子放下生死、去掉最后的执著,“走出来护法、证实法”,走向圆满。随后就有刘春玲、王进东、刘云芳等7名弟子应声行动,为追求虚幻的“圆满”,制造了惨绝人寰的自焚悲剧;在事件发生后,由于自焚过于悲惨血腥,遭到了全世界的一致谴责,李洪志就极力推卸责任,通过法轮功代理人张尔平在第一时间进行辩解和否认;通过法轮功媒体如大纪元、明慧网等不断制造谣言,混淆视听,污蔑攻击七位自焚参与者,对逝者和幸存者没有丝毫的同情与悲悯。为了成就自己的主佛梦,实现自己的政治图谋,李洪志不惜以大法弟子的性命为代价,在对待自焚者前后的做法和态度上判若两人,无法抹掉其阴险残忍的本性。
  抹不掉弟子们的惨象
  据人民日报、新华网报等媒体报道,2007年1月23日,7名来自河南开封市的法轮功习练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引火自焚,演绎了一场震惊中外、情形惨烈的自焚惨剧,结果是两人被及时发现制止,刘春玲当场被烧死,4人严重灼伤(其中刘思影在医院死亡),让人感到无比的悲痛,而这些惨剧背后的鼓动者和罪魁祸首就是李洪志。
  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过这样一句话,“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自焚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及其及法轮功组织真的敢于直面自焚惨状吗?真的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吗?非也,他们的做法就是回避、掩盖、抵赖、造谣,妄图抹掉这些鲜血淋漓的惨象,妄图制造事件的假象,变患为利,为已所用。
  如自焚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及法轮功媒体造谣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修炼者,而是政府特工扮演的;以王进东的三张对比照片说王进东是假的,证明自焚是伪案;甚至还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名义发表题为“中共制造自焚惨案,新华社造谣陷害法轮功”的文章进行狡辩,还将刘春玲之死说成与其是烧死不如说是被打死;把“1·23”自焚事件改编成电影《伪火》并到处散布,煽动弟子与中国政府的对立情绪。然而对李洪志及法轮功媒体的最有力回击就是中外记者采访当事人郝惠君和陈果母女俩、刘葆荣、王进东、薛红军等人的事实陈述及亲身感受;中国媒体也对天安门自焚案件进行了连续公开报道,允许外国媒体入境采访报道;路透社记者Jeremy Page和美国著名邪教专家瑞克·罗斯(Rick Ross)直面幸存者,发表文章,把真相告诉世界;就连根据“明慧网”编辑部指示进行调查的法轮功修炼者杜芳、冯海军、马乐、司美娥等人,面对事实也不得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修炼者,他们自己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提交的调查报告没有被采用,而各种不实之说继续在法轮功群体中传播。司美娥说:“通过自焚事件,我认为它们(按指‘明慧网’)没有讲真话。”孰真孰假;事实俱在,铁证如山,任凭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无论使用什么卑鄙伎俩,也无法抹掉事实的真相,无法抹掉弟子们自焚的惨象。
  抹不掉亲人们的伤痛
  俗话说,打断骨头连着筋。面对参与自焚的7位法轮功弟子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的悲惨情形,一方面亲人们的悲痛用语言无法言表,另一方面亲人们并没有嫌弃他们,抛弃他们,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真情去感化幸存者,用亲情去温暖幸存者,用事实去控诉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的罪恶行径。
  家住开封市顺河区的87岁老太太霍秀珍,提起养女刘春玲携外甥女刘思影自焚之事,就气愤地说,“俺本来有个和睦美满的家庭,现在变成了俺一个人,俺想到这,就痛恨万分,……‘法轮功’给俺带来这般痛苦,‘法轮功’害死了俺女儿,害了俺外孙女。”“……我一想起那未成年的小外孙女就心如刀割!”
  2006年06月10日中午,郝慧君的四妹崔丽(随母姓崔)在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上发言控诉法轮功的罪行时说:“有多少次,看到烧成焦炭一样的大姐和陈果,我们全家都忍不住抱头痛哭!”“是‘法轮功’害了善良的大姐,害了可爱的陈果,害了我们原本幸福的家,”“善良的人们,请你们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法轮功’给千百家庭带来的惨剧;用自己的耳朵,听一听那些沉痛的诉说。难道受害者亲人的眼泪,还不能唤起人们的良知吗?!”“……在联合国这个庄严的讲坛上,李洪志所应得到的,只能是正义的讨伐!”
  古语说“以铜为鉴,可正衣寇;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时间在流逝,历史在远去,但流逝的时间绝不是人们忘却历史、抹掉记忆的理由。人们要做的恰恰是以历史为鉴,从自焚事件中去寻找历史的印记,好好反思、总结和借鉴经验教训,防止重蹈覆辙,从而更好的开辟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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